提要:12月11日南宁再度推地,其中龙岗大道GC2012-107地块最终以405万元/亩为广西桂嘉汇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竞得,总价85866.9417万,楼面地价2430元/㎡,单位面积地价6075元/㎡。
年末南宁土地供应潮已进行过半,截止目前,岁末推出的19宗土地已成功出让14宗。12月11日,南宁国土局又以拍卖形式推出2宗土地,其中位于邕宁区江湾路南侧面,面积为2012.017亩的GC2012-107地块以三上拍卖台而在事前备受关注,同时,该地块也为岁末南宁土地供应盛宴中面积最大的一宗地块。拍卖当日,GC2012-107地块的竞争程度十分激烈,据统计,在26、1、99和66号这4位竞买人共34次举牌后,广西桂嘉汇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终如愿以偿地拿下GC2012-107地块,成交价405万元/亩,总价85866.9417万,楼面地价2430元/㎡,单位面积地价6075元/㎡。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GC2012-107地块位于邕宁区江湾路南侧,宗地号450109100201GB00003,实际出让面积141344.76平方米(折合212.017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2.0且≤2.5,建筑密度>23%且≤35%,绿地率≥35%且<4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60米,江湾路道路红线以南10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项目须配建12班幼儿园1所,用地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520平方米;农贸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市五象新区指挥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2-037]及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2〕104号)的规定执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3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