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围建土地开发留一堆烂账

来源:新浪地产
2013-01-30
提要:作为村办企业――将围股份合作公司的股东村民们向村干部为代表的“董事会”开炮,源于该地区多年前的小产权房开发项目。原本是深圳周边的一个村,“将围”数年前被划归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前公明镇)的社区。


  一次委托审计,一笔不堪入目的烂帐,故事就此拉开帷幕。

  烂帐

  数月前,深圳市公明将围股份合作公司的村民股东请深圳市皇嘉会计师事务所对将围股份合作公司2007年6月30日至2012年的的财务进行审计。

  该事务所出具的一份审计报告初稿显示:

  “公司未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新企业会计制度和《公明街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我们再审计中发现从2007年2月份至2011年6月份有19张支票存根经过更改,其中2011年1月份36号凭证把实际支出10000元的支票存根用改为支出985000元并以此作为银行支出单据据以入账。”

  “2007年至2011年6月部分收入和支出的记账凭证的未附银行进出账单据,特别是2011年7月份至2012年6月的大部分的银行收入和支出的记账凭证未附银行进出账单据,大部分的银行收入及支出与记账凭证的收支没有一一对应。”

  由于财务进出往来票据不能一一对应,且有涂改痕迹,该事务所明确表示,“我们无法对深圳市公明将围股份合作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6月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土地开发猫腻

  转年至2013年1月中旬,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办公大楼,将围社区居民(村民)再次就当地土地被用作小产权房开发的经济纠纷向村干部进行问责,在一片吵嚷声中会议无果而散,也意味着近百亩土地仍处于闲置状态。据了解,数年前各地小产权房开发易出现也遗留下很多经济问题,处理难度大,农民利益受损。

  作为村办企业――将围股份合作公司的股东村民们向村干部为代表的“董事会”开炮,源于该地区多年前的小产权房开发项目。

  原本是深圳周边的一个村,“将围”数年前被划归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前公明镇)的社区。2003前后,将围村民欲将约168亩农耕土地开发,在村镇合作社基础上,由200多名村民担任股东、村干部代表担任“董事会”的将围股份合作公司成立,股份公司将农民土地统一征收管理并负责联系开发商进行土地开发。

  按公司成立之初与公明镇政府协议规划,该地区土地应开发成统建楼(小产权房)、工业用地等,吸引企业来将围租用厂房,股份公司可收取租金收益,村民获得分红并可改善居住条件。

  但2011年年底,土地开发又出现了问题。

  村民(股东)发现公司董事会在2009年已将土地转包给地产项目开发商陈少坤,在未经股东批准情况下对统建楼项目进行转让开发,加之总共60余亩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和镇政府征地款没有落入集体帐户,引发了村民强烈不满。

  “这块土地面积共57980.46平方米,合同没有写上容积率,实际建筑面积有46.4万平米,价值23.2亿收入,按公明镇的规定,股份公司用地与发展商合作,股份公司至少应占建筑物价值的30%。”当地知情人说,这一规定是当时几家利益方开会时明确下来的。

  该知情人透露,提交给公明街道办事处的合同故意不写容积率,合同规定股份公司只分得现金463.8万元和12000平米,公司与发展商的合作收益房产加现金只有6500万元,价值只有实际价值23.2亿元的2.8%,给股东村民交待还要村民每平米1200元给发展商,共计1296万元。公司和村民的收益也只有5204.8万元,实际价值的2.2%,只有应得收益30%的7.4%,不到规定收益的一成。

  “且交给公明社区工作站备案的合同与给村民的合同也不一样。”他还强调,现在土地持续增值,应得和实际所得差距更大。

  之后村民又掌握了大量公司在统建楼等系列项目开发中财务造假的证据,又发现公司账面出现巨亏,资金涉嫌被公司高层转移,村民作为股东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失,加之作为企业领导的村干部未拿出任何解决方案,目前将围社区近百亩土地项目因村民抗议而停滞。

  “账务混乱不说,开发收入不仅根本没有纳入集体账户,村民连土地都没了。”村民举报称。将围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麦意祥对于违规建房的举报,公开回应道:“我有联合国的批文。”而公明街道相关人员在公开大会上回应称,“对违规使用土地情况不知情”。

  乱局

  从另一知情人处获悉,深圳市光明新区召开专门会议,通报公明办事处将围居民小组组长、股份公司董事长麦意祥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涉嫌侵占受贿的问题。

  会议通报了麦某通过与外界开发商合作开发“将围统建楼”项目,伙同社会人员以“诚意金”、“喝茶费”、“辛苦费”等名义多次受贿,涉及金额巨大。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已对麦某进行党纪立案。目前,案件已被移送公安机关,麦某已被刑事拘留,将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其他涉案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述知情人指出,该案件呈现几个特点:一是以自然村“统建楼”之名,勾结外界开发商,行“小产权房”之实;二是明目张胆地将个人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社会利益之上,且涉及金额巨大;三是在背后纵容、唆使不知情的群众与执法人员对抗,阻挠执法并多次发生暴力抗法事件;四是置法律于不顾,气势嚣张

  现在将围股份公司董事会数名成员涉嫌在土地开发项目中违规操作已被拘留。

  业内某律师表示,从农村土地商业化开发开始,就打破了农村集体土地“内部使用”的规定,却没有城市商品房开发流程的法规依据去运作,小产权房开发过程存在监管漏洞,容易滋生经济违规,当出现了问题,村民又变成了弱势的小股东,权益难以保障。

  “地方农业经济管理局对村镇传统财务有监管职能,但当当地为了开发小产权房成立了村镇股份制企业时,企业一定程度上财务独立出来,就需要切实的现代企业财务制度来制约管理。村镇企业不应流于形式,成为利益传送的工具,而应该发挥出项目的效率。”

  他还指出,村镇企业转让土地并开发当期审计难度大,入账和实际往来金额不像城市土地开发流程正规,权责和帐务清晰,“城市土地开发商至少有挂靠单位能查到。”“另外,股份制公司在中国不利于小股东利益,这点在村镇企业得到放大,加大了暗箱操作的空间。”

来源: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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