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门销售及售后服务规范》行业标准批准立项

来源:中国建材报
作者:聂剑锋
2015-06-26
提要:商务部办公厅日前发布2015年第一批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根据《流通行业标准制修订流程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经有关专家论证审核,商务部确定了《2015年第一批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商务部办公厅日前发布2015年第一批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根据《流通行业标准制修订流程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经有关专家论证审核,商务部确定了《2015年第一批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窗专业委员会申报的《木质门销售及售后服务规范》顺利通过审查,成功立项。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窗专业委员会将按照《计划》内容及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高质按期完成编制任务。商务部具体要求有以下内容:

  保证标准质量。要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修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确保标准结构和格式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GB/T1.1-2009)的规定和要求。

  做好标准衔接。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与流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处置、标准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充分吸收和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紧密衔接。

  广泛征求意见。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在行业内达成最广泛共识。

  严格工作程序。标准起草过程中完成的送审稿、报批稿等报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审核。商务部也将按程序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管理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标准质量。

  参编单位的确定。为使本标准先进合理、符合木门行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欢迎木门企业特别是30强企业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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