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整治城区各类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长垣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整治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建立完善规范货运车辆在城区内道路通行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源头管理责任,提高货运车辆驾驶人、企业管理人交通安全意识,客货运车辆在城市区内依法、文明、安全行驶。
一是成立专门队伍,严查重罚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长垣交警挑选骨干人员成立打击路面客货运车辆违法的专门队伍,针对货车通行时段、路段,科学布警,严查货车在城区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路面24小时不失控。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货车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超速等交通违法,并及时整理、审核,录入数据库。指挥中心要对通过监控设备发现的无牌无证、号牌不清、飘洒载运物等严重交通违法,指派值班民警及时查处。
二是确定客货运车辆内部安全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客货运车辆所属企业、服务单位安全监管责任,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向交警部门签订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保证书,保证车辆手续完备、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超载驶出工地、不带病运行、保持牌号清晰不遮挡污损、货物遮盖严实不遗散飘洒载运物。同时督促建立内部发生交通违法、交通责任事故必须参加交通安全学习的管理办法。
三是建立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黑名单制度。长垣大队对牌证手续不全、未投保交强险、悬挂使用伪造变造牌证、存在改型改装问题的货运车辆,禁止在县城区道路上通行,并将此类车辆列入黑名单。根据驾驶人发生违法行为次数、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情况,建立企业和驾驶人黑名单,督促企业对列入黑名单的驾驶人加强安全教育。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发放整改通知书,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禁止所属车辆上道路行驶。
四是加强整治行动的宣传。长垣大队将交通违法专项行动情况,向社会广泛宣传,争取理解、支持,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治理行动。在现有举报奖励办法基础上,增加对举报客货运车辆在城区交通违法、肇事逃逸奖励规定,完善查处程序,向社会公布。要将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宣传教育到每一名大货车驾驶人、每一个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服务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保证车辆驶出工地前达到安全条件要求。
供稿:杨留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