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房地产就是释放中国经济的潜在风险,使中国经济形成长期竞争力的重要前提。具体来讲,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调控。一是,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不搞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从世界经验来看,一个国家长期实施双扩张的宏观经济政策是非常危险的。因此我们在坚持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一定要保证稳健的货币政策。例如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这一阶段的货币政策就是比较稳健的,而2012年9月份以来,由于“稳增长”的要求,货币政策在稳健基础上又有所放松,因此年底房地产价格又出现上涨的趋势。因此,调控房价首先要控制好货币投放。
其次,要通过房产税来调控。为了化解改革的阻力,可以预先设置一个征收房产税的过渡期,宣布几年后将对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房产征收较高的房产税。一方面,这项政策可以使拥有多套房产的投资者释放出大量市场供给,促使房地产价格向合理区间回归;另一方面,又由于过渡期的设计,不至于引起某些既得利益群体太强烈的反对。新型城镇化是政府加大“投入”,而不是“投资”,政府要不断拿钱投入到保障房、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中,真正解决“人”的问题,实现“人的城镇化”。
这种新型城镇化的导向,也决定了房地产泡沫必须得到消解,政府不仅不再鼓励在这一领域的投资,而且由于保民生的需要,新政府在上任之初对于房价大幅上涨也会产生零容忍的态度,从这个角度来说,未来房价也不会出现大幅上涨。而当前由于房地产行业投资需求比重过高,因此未来房地产价格只有两个趋势,一个是大涨,一个是大跌,不会出现中间状态,即所谓的“平稳缓慢上涨”状态。
原因很简单,当大笔投资在房地产行业看不到利润时,资金必然撤离,进而促成房价大幅下跌,逐渐贴近理性价位区间。当房产泡沫的绊脚石被彻底打破,社会资金重新进入实体经济,并在创新和升级领域获得利润时,也就是中国真正进入结构调整的时刻,而这个时刻已经近在眼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