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草案 9种污染物纳入管制

来源:华夏经纬网
2012-10-24
提要: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环保署”今天预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草案,公布二氧化碳、细悬浮微粒等9种污染物管制标准;如未改善,最高可罚新台币25万元。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环保署”今天预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草案,公布二氧化碳、细悬浮微粒等9种污染物管制标准;如未改善,最高可罚新台币25万元。

  据报道,台“立法院”去年11月三读通过“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法”,将过去室外大气管制为主要的空气污染防制延伸到公共场所室内,室内空气污染物由主管机关公告。

  根据“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空气质量保护及噪音管制处预告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草案,规范室内空气中常态逸散,经长期性暴露足以直接或间接妨害民众健康或生活环境的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包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细悬浮微粒等9项污染物纳入管制。

  空保处指出,各项污染物标准不同,如二氧化碳连续8小时平均标准值为1000ppm(体积浓度百万分之一)、细悬浮微粒连续24小时平均标准值为35μg/m3(微克/立方公尺)。

  空保处表示,民众如对草案有建议,可在14天内向“环保署”陈述意见,“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法”正式上路后,环保机关将不定期稽查,不符标准者将限期改善,届期若仍未改善,将依“法”处相关违“法”者5万到25万元新台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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