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上面的政策太猛,下面的对策发懵。
房地产市场研究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称,各地虽觉有必要体现差异化,但在中央政府进一步明确态度前却都不敢“造次”——出台细则,致使中央、地方政策衔接上的“空窗期”尴尬延续。
2月20日,上届政府在其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五条政策措施(下称“国五条”)。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国务院细则”)。
这一组在新老政府交替前夕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因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而被视作对二手房交易具有剧烈抑制作用。
于是,在各地尚未出台相应落实细则的情况下,相当一些地方二手房交易量出现井喷。
3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70个大中城市中,二手住宅价格与上月相比上涨者有66个;与去年同月相比上涨者有49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