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家庭档案防止保障房租售闲置

来源:都市时报
作者:张小燕
2013-01-22
提要:致公党云南省委的政协委员联合建议,通过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建立保障对象家庭档案、建立四级服务管理机制等,加强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

  云南省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准入机制与供应分配机制已相对完备,但后续管理办法相对薄弱,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管理难题屡见不鲜。

  致公党云南省委的政协委员联合建议,通过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建立保障对象家庭档案、建立四级服务管理机制等,加强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

  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保障性住房的入住对象是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的无力缴纳物业管理费,有的甚至难以及时缴纳房屋租金,作为运营管理主体单位无法承担廉租住房长期的后续管理资金拨付。”致公党云南省委的政协委员表示。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对取消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后拒不腾房对象的处理,面临执法程序多、情况复杂、耗时长、成本高等困难,执行难以到位。房屋使用管理中,入住对象“人户分离”现象严重,治安、社保、教育、计生等部门的工作难度日渐增高。

  委员们建议出台《加强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具体承担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监督管理和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等工作。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违规为保障性住房提供居间服务。

  保障房应谁分配谁管理

  “相关机构应建立保障对象家庭档案,对家庭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日常监督管理将采取入户走访、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发现家庭有违规出租、出售、闲置等情况的,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或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政协委员建议。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按照‘谁持有、谁管理’的原则,通过租赁合同约定方式,由房屋产权单位负责日常监管;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按照‘谁分配、谁管理’的原则,由购买家庭原申请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监督,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物业服务机构进行日常检查。”

  此外,通过招投标选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托管保障性住房小区。

  建立四级服务管理机制

  建立针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服务管理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和“层层抓落实”的管理体系。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综合服务管理体系的构建。

  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综合服务管理体系的构建,把保障性住房小区后期服务管理纳入其服务管理的重点领域。

  街道要具体落实保障性住房小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开展服务管理活动;社区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具体管理事务。

  建立多部门联动服务管理机制,并落实到社区公共服务。形成各部门间、行政服务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提案集锦

  黄华新委员:开发商有义务为新老小区车位配套追加投入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2年,云南省机动车拥有量已突破1000万辆,驾驶人员超过960万人,其中仅昆明市的机动车拥有量就超过165万辆,汽车保有量过百万,并连续三年保持20%左右的增幅。而主城区的现有车位只能满足57%的停车需求。

  “乱停乱放的现象愈演愈烈,不仅制造安全隐患、激化居民冲突、降低幸福指数,还影响市容市貌、阻碍商业投资、有悖社会和谐。”为此,政协委员黄华新建议,约束相关行业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从源头上控制没有对应车位的新楼盘、新车销售行为。“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为新老小区的固定和临时车位配套追加投入,汽车经销商有责任审核新车消费者的车位资质证明,进而从源头上控制没有对应车位的新楼盘、新车销售行为。”

  黄华新还建议,政府应出台力度更大的激励机制,从土地供应的宏观政策,到合理利用的建造管理细节,真正调动单位、个人投资经营公共停车场的热情,让汽车停有其位。

  “经培训合格,授权停车场工作人员参与交通协管、清障拖车工作。清障车辆由交管部门统一部署,按合理半径分散覆盖到各个城市,对社区及周边乱停车行为做出快速、适当的响应。交管部门在按原有规定收取罚款基础上,通过提高违法成本,补偿停车场协助执法的劳务支出。”

  李金良委员: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应全省统一命题

  2009年11月,云南省教育厅宣布,从2010年起取消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由各州市自行命题制卷。至今该制度已实施3年,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为此,政协委员李金良建议,实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制卷制度。

  “部分州市对课程标准把握不够准确,命题能力不够强、命题质量不高,考试对教育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此外,命题、制卷由原来的一套变为现在的若干套,考试成本大幅度提高,不利于把有限的教育资金和优质的教师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李金良表示,各州市试卷难易程度不一、质量水平存在差异,给成绩互认带来一定困难,给需要到异地就读的学生带来诸多不便。

  另外,李金良表示:“各州市的情况不尽相同,部分州市在命题、制卷过程中,难以做到绝对保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马琼芬委员:对灯箱广告、商业宣传牌应征收配套费

  “专业性用于经营的单立柱、灯箱广告、商业性宣传牌等,符合城市规划设置要求的,按广告展示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政协委员马琼芬建议,这些单立柱、灯箱广告以及宣传牌等使用期满后,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按程序重新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并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马琼芬认为,云南作为城市化水平较低的省份,应该扩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以及提高征收标准。同时,要统一全省城市配套设置征收标准。

  此外,马琼芬委员还建议对设市城市规划区、县城城市规划区、小城镇规划区以及临时性建筑等投资性质和用地容积率分别实行不同的征收标准。

  “设市城市规划区新建、扩建或改建普通商品房,容积率大于2的,以60元/平方米标准征收;容积率大于1、小于等于2的以80元/平方米标准征收;容积率小于等于1的按100元/平方米征收。” 马琼芬建议,商业、商务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以120元/平方米标准征收;工业及其他用房按建筑面积以40元/平方米标准征收,而县城城市规划区收费标准则相应减少为20元/平方米。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