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不得分隔后出租

来源:无锡日报
作者:未知
2012-12-20
提要:为了群租牟利,市民老王将自己三室两厅的房子改建成七室。但房子还没租出去,就因违法改建被房管部门勒令整改。
         为了群租牟利,市民老王将自己三室两厅的房子改建成七室。但房子还没租出去,就因违法改建被房管部门勒令整改。然而,令房管部门没想到的是,2011年5月初就已被查处的这间群租房,直到近日经北塘法院强制执行,才最终被恢复原貌。

  “自己的房子想隔几间就隔几间,关别人什么事?”讲起此事,老王满脸委屈。跟许多炒房客一样,老王在2009年房价一路攀升的情况下,倾全力购买了位于棉花巷的一套商品房用作投资。始料未及的是,房子刚拿到手,房价就降了。为了挽回损失,老王想到群租牟利,便在2010年底装修时,把房子的两个厅隔出了四个房间。为了抬高租金,老王还给每个房间都加装了浴室。

  但很快,房管部门的整改通知书就将老王的发财梦击碎。拒绝整改的老王玩起了“躲猫猫”,直到18个月后,房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老王才终于现身将房屋恢复原貌。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坦言,如果不是业主自作聪明给改建房屋加装浴室,违反了《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不能改建成浴室或卫生间”的规定,“即便明知对方是群租,我们也拿他没办法。”

  在本市许多小区尤其是安置小区及老新村,都存在着大量的群租“鸽子笼”。昨日上午,记者就在新区欧尚附近的欧典家园一户顶楼群租房看到,原本6室的房屋,已被二房东整整隔出了11个房间。乱拉的电线、臭味难挡的公用卫生间……虽然环境恶劣,租金却是相当低廉,一间五六平方米的房间,每月只要两三百元,混乱无序的群租房,让已经入住小区的业主不堪其扰。

  早在2010年,住建部就出台《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要求从2011年2月1日起,明令禁止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出租住房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的最低标准。但这一办法与几年前施行的《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一样,缺乏处理细则和处罚办法,导致群租乱象依然难治。

  令人欣喜的是,记者昨从市房管部门获悉,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对现行的《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做出了完善。新版《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住宅房屋不得在房屋内分隔搭建后出租,且出租的人均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违者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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