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拆迁信息 村书记行贿获刑

来源:北京晨报
2015-07-02
提要:??密云县大城子镇聂家峪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在天然气管道拆迁占地过程中,为获得高额补偿金,先后向密云县人民政府张某等三人共行贿230万元,后以亲友名义获得拆迁款545余万元。记者昨天从密云法院获悉,王某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向三人行贿230万??据检方指控,王某于2012年至2013年间...

??密云县大城子镇聂家峪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在天然气管道拆迁占地过程中,为获得高额补偿金,先后向密云县人民政府张某等三人共行贿230万元,后以亲友名义获得拆迁款545余万元。记者昨天从密云法院获悉,王某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向三人行贿230万

??据检方指控,王某于2012年至2013年间,在大唐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密云段拆迁过程中,为提前获取拆迁补偿标准等信息,以便抢种补偿较高的作物以及获取高额补偿款等不正当利益,分别给予参与大唐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密云段拆迁补偿工作的密云县大城子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张某人民币30万元,给予密云县大唐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魏某50万元,给予密云县大唐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李某人民币150万元。

??王某最终获得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545万余元。

??调查贪污牵出行贿

??2014年3月28日,密云县纪委、监察局调查王某在天然气管道工程中涉嫌贪污的违纪问题,电话通知王某到密云县纪委接受调查,王某主动交代了向三人行贿的事实。

??庭审中,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认罪、悔罪。辩护人认为王某有自首情节,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建议对其减轻处罚。

??密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依法应予惩处。王某经办案机关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主动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属于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部分行贿行为,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据此,密云法院根据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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