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将立法老旧电梯维修无资金或由政府业主物业共担

来源:新浪地产
作者:崔立东
2013-06-06
提要:比如青岛市规定,住宅电梯使用15年以上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安全技术评估确认已无法保证安全,且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应当报废。福建省规定,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者报废的意见。

  来源:生活报

  老旧电梯维修无资金或由政府业主物业共担

  拟将电梯制造、日常维保、检测评估、违规处罚等全纳入规范

  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单位明确责任

  -目前1.8万部电梯两成寿命超10年近千部步入“老年期”成高危设施

  -一些物业维保单位为省开支不做日常养护及“黑维保”取利引发重重隐患

  生活报6月6日讯 近期,本报有关哈尔滨市田地小区电梯停运维修难的连续报道引起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高度重视。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特设处)处长于冶透露,目前,哈市相关部门正在起草电梯管理地方法规,从电梯日常维保、电梯管理、违规处罚等环节进行立法,拟将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技术评估等若干环节纳入规范范围,对生产经营单位、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进行明确。

  针对类似田地小区电梯无维修资金来源问题,该办法拟规定:采取政府、物业和业主按比例共同承担的方式解决。目前,立法工作正在组织社会层面、检测层面、管理层面、物业层面的相关人士起草。对此,相关业内人士提出了许多可行性建议。

  现状

  哈市电梯1.8万部

  两成寿命超10年

  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年末,哈尔滨市在用电梯1.2万余部。其中,30年以上的电梯近100部,20年以上的近600部,10年以上的近3000部。而目前,哈市电梯数量已经达到1.8万部。不到两年时间,电梯增长了近6000部。

  特设处处长于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10年来,哈市电梯数量增长的势头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新电梯不断增加的同时,大量电梯进入老龄阶段。老旧电梯的管理,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

  记者了解到,由于电梯日常维修经费的使用、管理以及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动用等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导致哈市很多老旧电梯到了安全评估年限后依然在坚持运行。2011年,哈市质监部门曾对全市电梯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共检查9677部电梯,发现存在隐患电梯1493部,隐患严重的32部,还查出一些未在主管部门登记使用的“黑电梯”。另外,有关方面曾对电梯引起的纠纷做过一次调查。调查显示,哈市每年接到的关于电梯方面的投诉上百起。

  “电梯与机动车一样,虽没有报废年限,但有着严格的检验程序,不通过定期检验是绝对不允许‘上路’的。”于处长说,正在起草的电梯管理法规拟就老龄电梯使用、管理以及维保等方面问题做出详细规定。

  -破解之道一

  无维修资金

  政府业主物业共担

  当年买房时并没有实行房屋维修资金制度,现在电梯老化了,维修的费用却无处筹集,这是老旧电梯存在维修难的“病根”。

  针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问题,于处长称,电梯立法拟就电梯维修费用支出作出规定,有房屋维修基金的由业户申请,由质检监测、报告,启动基金,不足部分由政府、业户等弥补;没有房屋维修基金的将采取政府、物业和业主按比例共同承担的方式解决。

  另外,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并没有电梯强制报废制度,电梯到了使用年限后,质监部门只能建议更换,并没有强制执行权。但实际上,电梯使用年限长,会造成零部件等磨损和老化,长久下去,会形成安全隐患。对于立法是否规定电梯报废年限问题,于处长称尚未有定论,他本人的意见是“老旧电梯不建议继续使用”。

  -破解之道二

  电梯责任险投保不到1%最好设“强险”

  电梯责任险投保不到1%

  最好设“强险”

  据统计,到2011年年底,哈市使用10年以上的老旧电梯3000部,占当时电梯总量的四分之一。由于使用年限较长、维保资金不到位、产品型号老旧等原因,运行中故障频发。然而,面对如此严峻的安全形势,投保电梯责任险的却寥寥无几。

  一位保险界人士透露,哈市投保电梯责任险的不足200部,投保率不足1%。该人士指出,电梯责权越不清楚,电梯险的作用就越大。据了解,电梯责任保险并不是新险种,包含在多数财产险产品中,而且投保并不复杂,费用也不高。凡依法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电梯准用证》的电梯保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记者了解到,与其他险种相比,电梯保险费率其实很低,一般仅为保额的0.2%- 0.4%。比如最低累计保额60万元的单部电梯,一年仅需要缴纳保费350元;而最高累计保额600万元的单部电梯,一年缴纳的保费才不过1500元。保费不高,作用不小,为什么电梯责任险投保率却这么低?业内人士称,症结在于电梯责任险不是强制险。

  该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电梯安全涉及设计、制造、安装、维护等多个环节,一旦电梯发生事故,生产厂家与维保单位会互相推卸责任,究竟谁该为事故负责,很难界定。因此,电梯险是一个非常必要的保险,在电梯事故频发的大背景下,将电梯险上升到法律高度或规定为强制险,将会对电梯所有人或管理单位有所约束,电梯的安全性也会得到提高。”

  相关业内人士

  提建议

  -破解之道三

  维保企业不“玩活儿”将进“黑名单”

  直至清出市场

  维保企业不“玩活儿”

  将进“黑名单”

  直至清出市场

  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对于电梯的投诉中90%以上指向电梯更新、改造、日常维保以及费用无法落实。

  电梯维修专家老徐告诉记者,勤检修、勤保养是一部电梯能长时间使用的基本条件,而少维修、疏保养则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记者了解到,目前,哈市有各类电梯维保企业三百余家。按照要求,每年每部电梯都要进行年检。一般来说,第一年或者18个月内都是由电梯厂家进行年检,但超过这个出厂时限后,很多小区物业就另雇电梯维修公司进行维保,以降低费用。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很多物业公司为节省开支,不选择正规维修公司,有的维修公司更是根本不具备检修的资质。还有一些电梯维修公司为了省人工费,不进行日常规范保养,给电梯带来许多安全隐患。

  老徐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一部电梯每隔五六年就要进行一次大修,但事实上,很少有物业主动进行大修。“我们经常会在电梯中看到这种情况,年检标识要么贴得高高的,让人看不清;要么年检日期空白,有的甚至是复印的年检标识。这样的标识十有八九是存在问题的。”

  针对电梯维保市场良莠不齐的现状,于冶处长表示,今后质监部门将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和综合评价。同时,联合相关部门推行“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现电梯维保服务不规范,将列入“黑名单”。对电梯维保质量不高、不能按规定每半个月对电梯维护的维保公司,哈市质监局将查扣许可证,并联系有关部门将其清出哈市维保市场。此外,质监部门还将积极引导电梯行业成立自律性组织,将那些达不到资质标准的维保企业淘汰出市场。

  多地出台法规

  链接

  规定电梯

  使用15年

  是个“坎儿”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多地出台的电梯管理法规,对老龄电梯管理问题都做出了相应规定。

  比如青岛市规定,住宅电梯使用15年以上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安全技术评估确认已无法保证安全,且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应当报废。

  福建省规定,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者报废的意见。

  上海关于电梯主要部件报废的地方标准也已于2012年底实施。而在济南市,“阶梯式”收费标准也在试行。

  一系列电梯地方安全法规出台,意味着监管部门对电梯安全重视程度在加大,他们试图通过法律手段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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