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上悄然挂出一则《关于调整2013年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及月缴存额标准》的通知文件。文件称,自4月10日起,省直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及月缴存额标准将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省直单位职工月缴存额高于235元(含)低于454元,最高可贷额度为20万元;月缴存额高于454元(含)低于1088元,最高可贷30万元;月缴存额高于1088元(含),最高可贷50万元;职工及配偶均缴存的,合计可贷不得超过80万元。
而之前,省直公积金职工月缴存额最低只要243元,可贷额度就可以达到30万元,月缴存额高于487元,最高就可贷50万元。相比之下,新规定的月缴存额,分别提高了211元和601元。
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意味着贷款成本可能有所提高。如果一位购房者原本可贷款50万元,如今只能贷30万元,剩余20万元就只能转为商业贷款。以首套房基准利率、贷款30年计算,每个月将增加258元。
省公积金中心的相关人士介绍,对于这个新的调整,市场很容易会理解成杭州版地方细则的一次加码。不过事实上,这只是一次正常的调整,调整之后,30万元和50万元的贷款门槛,将与杭州市公积金中心一致。并且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月缴存额”的概念,指的是“个人 单位”缴纳。受到影响的购房者比例并不会特别大。
■专家观点
章惠芳(杭州双赢机构总经理)
对于省公积金中心的这一调整,可能原来大家只要交少量的钱就可以贷款50万元,现在门槛提高了,也就是说可以享受这个最高贷款额度的人比例减少了,这对于部分刚需客户来说,或多或少是有点影响的。因为这部分月缴存额比较低的人,很可能也是经济实力相对比较低的人。但这种影响,可能更多地停留在心理层面,因为毕竟公积金贷款本来针对的就是小范围的、小规模的,在购房款中所占的比重不是很大,不必过分解读。相反,商业贷款方面的政策需要更受关注,比如北京二套房首付提高到7成之后,其他城市是否接下来会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