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行政单位不得举债和提供担保

来源:春城晚报
作者:
2012-12-25
提要:由财政部制订的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的解读,这份新规则的一大亮点就是规范了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明确规定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由财政部制订的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的解读,这份新规则的一大亮点就是规范了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明确规定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据介绍,制订新规则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反映财政改革成果,体现财政改革方向;三是保持现有框架体系,充实完善相关内容。
    新规则内容上的调整与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规范了行政单位收入管理。新规则中,删除了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的内容,明确行政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了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管理;
    ●规范了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根据改革实践,进一步完善资产的分类和定义,规范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管理,鼓励行政单位开展资源共享、装备共建工作。明确规定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规范了行政单位负债管理。引入了负债的概念,规范了应缴款项管理。
    此外,在降低单位行政成本方面,新规则明确指出,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的财务活动。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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