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之殇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焦玲玲
2013-06-14
提要:如今,各省市质监部门针对在用电梯开始了一场拉网式检查,电梯安全再次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近期,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玉溪市相继发生电梯伤亡事故,似乎也印证了电梯使用“大限”的到来,强制电梯报废的呼声不断传出。

  如今,各省市质监部门针对在用电梯开始了一场拉网式检查,电梯安全再次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而这一切始自最近频发的电梯安全事故。据了解,此次拉网式检查只是一个开端,针对电梯维保质量的突击检查将常态化。

  一家电梯企业北京分公司的总经理告诉中房报记者,最近各地纷纷在电梯安全维保方面加大力度,表明电梯行业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日常的维护保养上。

  据了解,5月17日,在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上,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出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的落实。

  电梯使用“大限”到来?

  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电梯房,如今的使用年限正在逐步迈入15年至20年,而这也接近了电梯的使用“大限”。

  近期,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玉溪市相继发生电梯伤亡事故,似乎也印证了电梯使用“大限”的到来,强制电梯报废的呼声不断传出。

  “事实上,单纯以使用年限来定义电梯是否应报废并不科学。”结合永大电梯40年来为客户规划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案的经验,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李向阳表示,如果对电梯进行长期有效管理、规范维保,适时更新老化部件,同样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老旧电梯的效能。

  “相反,如果缺乏有效的日常管理与符合标准的维护保养,或者处于恶劣的运行环境中,那么即使电梯使用年限不到10年,电梯也可能完全不堪使用,必须予以报废了。”北京电梯商会会长缪步升直言。

  “简单地以使用年限来强制报废,不仅会增加用户成本,造成资源浪费,也无助于真正改善电梯维保管理,提升电梯运行质量。”李向阳指出。

  维保环节断链

  在电梯使用“大限”是否到来还在争议的同时,有一点可以确认,那就是发生事故的电梯普遍存在维护保养不到位的问题。

  据了解,深圳市的电梯事故,初步分析是维保人员违规使用液态润滑油造成的,而湖北省宜昌市电梯事故经初步调查认定,系检修过程中违规擅自启用故障设备所致。

  “目前,维保问题至少占电梯运行质量的百分之七八十。”缪步升指出,维保行业的恶性竞争是主因,进而导致维保人员的缺失。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滕怀江曾告诉中房报记者,如果一台电梯由生产厂家来负责维保,每年的维保费用在7000元左右,而其他一些维保公司的价格会比较低,4000元就够了,加上小公司之间互相压价,有的公司3000元就能接单。

  针对每台电梯3000元/年的维护费,上述电梯企业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告诉记者,3000元基本上是维护公司一个初级维修工的月工资,按照收回成本来讲,维保公司需要这个维修工承包12台电梯的维保量。而维保公司为了生存,加上税费、运营费用,还要有利润,最起码需要这个维修工维修24台电梯,甚至30台。

  而质监部门规定2个维修工一起负责一台电梯,月维护不应该超过30台,而现实中不少维护公司的单人维护台数就会超过30台。

  因此,靠超低价抢单的小维保公司,报价不足以支撑其人员费用时,多数采取减少维保次数或省略维保环节的办法,维保公司由此变成机修公司,出故障时接到电话才会到现场查看一下。

  钱的问题

  为什么物业公司如此压价,电梯维保费用的钱从哪里来?

  据缪步升介绍,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每年业主上交的物业费中,一部分就是用来维护电梯运营的。“可是这部分钱,物业公司真正用在电梯上的可能不到30%,一部电梯收了业主一万元,用在维保上的可能仅有两三千元,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因此,一位业内人士曾向记者表示,电梯维保行业应该由发改委进行定价,规定何种规格的电梯每年的维保费用是多少,以避免企业相互压价的情况发生。

  另外,对于没有维修价值需要更新改造的电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电梯更新改造的经费,可以从住房大修基金也就是业主在购房时所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中提取。但就相关部门的统计来看,目前真正从这笔基金中提取经费,进行电梯更新改造的情况非常少。

  “所以,目前的现状是质监部门负责电梯安全,住建部门负责维修资金,而维修定价又是发改委来负责,三驾马车拉不到一块去,这才是问题的根源。”缪步升表示,这需要三方的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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