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物管办法能否暂缓制订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李春暐
2012-12-20
提要:就正在制定的《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广州市法制办与市国土房管局将于12月21日召开立法公众座谈会,听取公众意见。昨日,此前有参与提供意见的知名业主组织———广东省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却呼吁暂缓制订《办法》,给予公众更多参与讨论空间,并且由相对专业的市人大进行相关立法。 老坛新酒能否解决老问题? ...

  就正在制定的《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广州市法制办与市国土房管局将于12月21日召开立法公众座谈会,听取公众意见。昨日,此前有参与提供意见的知名业主组织———广东省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却呼吁暂缓制订《办法》,给予公众更多参与讨论空间,并且由相对专业的市人大进行相关立法。

  老坛新酒能否解决老问题?

  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法制办的说明,这次《办法》的制订是今年上半年市委书记万庆良、市长陈建华针对广州市物业管理存在的大量纠纷和问题作了加强立法的批示后开始组织的。时过半年,广大市民等来的却是由市国土房管局原来草拟的、现转手至市法制办的一个规章草案,名称也由“广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变为《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周活宁介绍,在已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情况下,制定《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地方政府规章,势必陷入照抄照搬的旧套路。他认为,化解物管困局的根本出路在于让一盘散沙的业主在内部凝聚成有自治自律规则的团队,在外部与物业公司、开发商形成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如何实现业主大会普遍成立和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才是广州立法的当务之急。 

  房管部门能否确保中立?

  周活宁介绍,《办法》征求意见稿出来以后,他们也在市内广泛收集意见,“对于业主组织成立期间,行政部门介入过深的老大难问题,《办法》都在回避。我们感到很失望”。

  有业主维权专家就认为,《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订有不妥。由于国土局是负责土地出让、房屋开发的职能部门,与建设单位关系密切,其物管处同时负责监管物业服务企业和指导业主大会建设,由其负责起草规章本身就难以体现中立。

  市内知名律师周玉忠也介绍,意见稿内容不仅相较于北京、上海等同类大城市全面落后,甚至有的也落后于江西等省同类法规。他建议,应该改由更为专业的市人大来立法,“这才有利于克服部门立法的弊端”。

  在昨日提出的倡议书中,市内多个大型小区共同呼吁,暂缓制定《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地方政府规章程序;从而由市人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他们认为,鉴于《办法》涉及全体市民利益,属于本地区最重大立法,应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作者:李春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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