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南昌城市总体规划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作者:佚名
2012-12-14
提要:记者获悉,国务院正式批复《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确定的140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可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80万人以内

加强赣江景观主轴线的保护建设,突出河湖环绕滨水城市风貌特色

切实保护好明清古城传统风貌和格局

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昨日,记者获悉,国务院正式批复《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确定的140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可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65平方公里以内。

城市规模

到2020年南昌中心城市人口在280万以内

批复指出,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40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要加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整治和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同时,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65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严禁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基础设施

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批复强调,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公路、铁路、机场和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推行绿色交通出行。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在城市发展方面,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

南昌作为“水都”,批复提出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划定城市水系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要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绿线保护范围,加强对梅岭等风景名胜区和公园绿地、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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