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 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来源:新浪地产
2016-06-12
提要:从绿色发展来看,清洁生产成效显著,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明显下降,建材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量持续增长,年利用量达到10亿吨。在补短板方面,《意见》要求建材产品深加工水平和绿色建材产品比重稳步提高,质量水平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来源:中国钢结构资讯网。建材工业是重要的原材料产业。近年来,我国建材工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创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受经济增速回落、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建材工业增速放缓、效益下降、分化加剧,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部分适应生产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缺乏,一些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

  为推动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改善人居条件、治理生态环境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进入新世纪以来,建材工业持续快速增长,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结构加速优化,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发展进展显著,两化融合稳步推进,国际竞争能力日益增强。

  从产业规模来看,2015年我国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产量分别达到23.5亿吨、7.4亿重量箱、101.8亿平方米,均居世界第一位,规模以上建材工业增加值占国内全部工业比重达到7.3%。

  从绿色发展来看,清洁生产成效显著,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明显下降,建材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量持续增长,年利用量达到10亿吨。

  从国际竞争力来看,2015年建材出口额达383亿美元,产品出口到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玻璃纤维、建筑陶瓷等国际市场占有率均居前列,水泥建设工程服务已占海外市场50%以上的份额。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建材行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同比虽然增长了3.3%,但全行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却同比下降了6.9%。为扭转建材行业经济下滑势头,增强建材工业推进去产能、补短板、降成本的正能量及时出台了《意见》。

  ■新出台的《意见》有何特点?

  在指导思想方面,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抓住产能过剩、结构扭曲、无序竞争等关键问题,在供给侧截长补短、压减过剩产能,有序推进联合重组,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扩大新型、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优化产业布局和组织结构,有效地提高建材工业的质量和效益。

  在目标任务方面,《意见》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平稳运行与转型升级相结合,坚持用发展来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在去产能方面,《意见》提出到2020年再压减一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量排名前10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60%左右。

  在补短板方面,《意见》要求建材产品深加工水平和绿色建材产品比重稳步提高,质量水平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降成本增效益方面,《意见》明确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销售利润率接近工业平均水平,全行业利润总额实现正增长。

  在原则方面,《意见》重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压减过剩产能,优化供给结构,促进优胜劣汰;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将着力点放在完善和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并通过指明行业的发展方向引导资源配置到更具发展潜力的领域。

  《意见》强调,在行业转型发展过程中,不搞行政命令、不搞拉郎配,充分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由企业自主决策,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在工作机制上,《意见》注重发挥各部门的协同作用,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财政、环保、土地、安全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在化解“过剩产能”上有何新措施?

  一是严禁新增产能。《意见》进一步强调到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在政策上首次要求在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即产能置换只能在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集团内进行,这将大大促进企业的联合重组,行业兼并重组的大幕有望真正拉开。

  二是对前一段化解过剩产能的成效进行了确认。《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印发以后,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其他部门,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对水泥、平板玻璃在建及建成项目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意见》不仅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的处理结果,还针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玻璃方面存在的新增产能问题堵死了漏洞。

  三是在淘汰落后产能上,依法依规进行。在环保方面,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在能耗方面,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在质量方面,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在安全方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在技术方面,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意见》强调了立即、按日、3个月、6个月等期限规定,同时支持企业主动压减过剩产能,明确了搭建产能整合平台、生产许可证办理等支持政策。

  四是全面推行错峰生产。为减轻大气污染,缓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促进水泥行业节能降耗和提质增效,工信部已经连续两年在北方采暖区开展冬季水泥错峰生产,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反响良好。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在采暖地区的采暖期全面试行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错峰生产,其他地区水泥熟料装置在春节期间和酷暑伏天也应错峰生产,对平板玻璃行业倡导合理限产,在区域、时间、行业范围上都有拓展,相信能继续取得很好成效。

  五是开展化解过剩产能试点。《意见》明确提出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下一步工信部将联合有关部门指导市场相对独立、积极性高的东北、河北沙河地区分别开展水泥和平板玻璃去产能脱困转型试点,同时也将指导市场相对封闭、具备工作条件的地区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补短板”从何处入手?

  目前,绿色建材、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和矿物功能材料等发展滞后,部分高附加值产品仍需依赖进口,已经难以适应消费结构的升级,难以满足重大工程、国防军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迫切需求,成为我国建材工业的“短板”。《意见》提出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补短板”:

  一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加快大宗产品升级换代。通过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提升水泥产品档次,拓展水泥产业功能,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加快发展专用水泥、水泥制品和部件化制品,积极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发展、砌块墙材、低碳水泥等产品;发展高端玻璃及制品,提高建筑玻璃附加值,推广应用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板材、真(中)空玻璃、节能门窗等产品,开发农业种植和观光大棚所需的结构功能一体化玻璃板材及制品;促进陶瓷产品智能化个性化,引导绿色消费,推广薄型化的陶瓷砖以及节水、轻量的卫浴洁具,开发多功能产品、智能家居等用品;加快墙体材料升级换代,发展本质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外墙保温材料,推进构配件工厂化生产,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制作新型墙体材料。

  二是培育壮大无机非金属新材料,打造新增长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玻璃纤维、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玻璃基板等产品的首批次示范应用,扩大新材料产业规模;加快推进各类新材料品种的系列化、标准化和低成本化,更好满足差异化需求;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立足产业化生产和应用需要,建立完善新材料的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

  三是推进非金属矿精深加工,发展矿物功能材料。以石墨、高岭土、膨润土、硅藻土等非金属矿精深加工为重点,强化矿物功能材料应用研究;瞄准下游产业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建设需要,差别化发展用于节能防火、填充涂敷、环保治理、储能保温的矿物功能材料等。

  ■如何“降成本”、“增效益”?

  建材工业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推进绿色发展。开发推广玻璃熔窑高效燃烧、余热利用技术以及陶瓷窑炉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治理、原料干法制粉和连续球磨等技术,提高能源梯级利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支持生产企业向特色园区集聚,集中发展使用低成本清洁燃煤气化燃料等清洁能源;鼓励整合玻璃用硅砂、石英砂和砂石骨料用尾矿、废石等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深化污染治理,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

  二是发展智能制造。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建材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生产,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和数字矿山;加强对产品质量、污染物排放、能耗等关键参数的可视化管理,提高质量效益等。

  三是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品牌培育、宣传与推介,加快本土品牌建设,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逐步在厨卫、家居等消费产品领域培育世界知名品牌。

  四是开展产能合作。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有意愿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建材项目,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根据国际产能合作需要,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大建材领域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力度,通过产品、装备和投资带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需要完善哪些支持政策?

  一是优化产业政策。发布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并据此对建材工业节能减排、产品升级换代、提升质量效益等项目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快制定协同处置固体废物伴生水泥产品污染控制标准,落实水泥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节能减排。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通过提供贷款、票据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材企业并购重组。

  三是探索由大型骨干水泥和平板玻璃企业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联合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补主动退出的产能,安置好企业员工。具体收费标准和资金管理办法由各省级政府指导当地企业制定。

  四是严格执法监督。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跟踪,对隐瞒信息或违规建设的项目,一经举报并查证属实,要予以公告,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是建材企业应依法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主动披露环保相关信息。

  ■如何贯彻落实好《意见》?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合理推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转型升级、降本增效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行业协会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对行业关键、共性问题研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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