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积金调整政策出炉 或为楼市新政细则落地前奏

来源:新浪地产
2013-03-12
提要:更多地倾向低收入群体,对多套购房、反复购房、超过一定居住标准购房以及购买奢侈性住房等贷款需求应有明确限制 “缴存人如果购不起房或者没有购房,也就享受不到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收益,对缴存人不公平。

  “国五条”无疑是3月份以来楼市最热门的话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进入3月以来,已有武汉、长沙等二级城市相继开始执行公积金政策调整。克尔瑞发布报告称,楼市的持续回暖,使新一轮调控不期而至,只要大环境未变,房价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类似于公积金贷款、限购、提高贷款利率等政策就不会停止。

  上海易居(博客)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认为,此次调控力度之大,超出市场预期。但实际上,该政策仍是沿袭过去的思路,即最大限度地保护刚需购房者利益。随着市池暖迹象越来越明显,各种组合政策陆续出台,将继续形成新一轮的楼市调控。

  多地执行新公积金政策

  3月1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信息称,将从3月10日起对武汉市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作出调整。新规主要涉及在原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基础上,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及缴存账户余额等系数标准;分别对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以及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实施不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审核方式。

  此外,规定购买首套住房且为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 (含10年)、11年~20年、21年~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分别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60%和50%。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无独有偶,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也在2013年2月8日发布了相关公积金调整政策。相关文件显示,长沙此次住房公积金提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即: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此前是6个月以上;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面积超120平方米,买第二套房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 (月缴存额低于320元的按最低缴存比例5%测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长沙上述规定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即“国五条”发布前一天。

  另据媒体报道,从3月1日起,吉林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陆续推出5项个人贷款新政策,包括调整时限要求、调整贷款首付比例、规定贷款限额、申办提前还款、给予利息补贴等。

  未来存互相仿效可能

  业内人士分析,提前调控加码,收紧公积金的城市,或因房价上涨幅度较快。

  据2013年2月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统计,武汉市新建住宅环比上涨0.74%,同比增长1.66%。而其主城区的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增长0.58%,同比增长8.83%。长沙市新建住宅的环比上涨幅度与武汉相同,增幅也为0.74%。

  根据克尔瑞发布的2013年2月的长春市场信息集成报告显示,长春市2月份商品住宅供求比为0.84,表明长春楼市买方热情高于卖方。随着商品住宅库存的逐渐减少,房企可推盘量的下降,以及购房者出现“按捺不住”的心态,因此,房价易出现上升的趋势。事实上,长春的成交均价为5965元/平方米,环比涨4%,同比涨8%。 克尔瑞发布报告称,类似公积金贷款、限购、提高贷款利率等楼市配套调控政策可能会继续。而各地的公积金贷款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向外界表示响应中央控制房价的举措。另一方面看,公积金贷款的松紧也直接与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富余情况挂钩,近期楼市成交活跃,必然会出现公积金贷款申请量过大、供不应求的现象。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此轮公积金政策调整虽然集中在3月份执行,但政策出台均在“国五条”之前。

  “房价短期再上涨的可能性不大。”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这次调控目前来看才是开端,虽然各地细则还未出台,但可以预测的是,起码对上半年房价会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博客)则认为,公积金政策个别城市提前收紧,多数是由于贷款额度不足,阶段性地进行调整,如果后期缴纳额度足够,还会进行相应调整。总体上公积金贷款支持刚需、自住需求的政策,并不会因为个别城市的暂时调整而发生变化。

  此次大范围公积金政策调整集中在二线城市,背后究竟是何原因?

  中国指数研究院的市场总监何田认为,一线城市的调控政策本身比较严厉,且北京等城市公积金的使用率并不高。打个比方,以公积金最高贷款80万元为基准,和北京目前房价比较,并不能起到很大作用。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分析,各地公积金政策收紧,和“国五条”政策的加码有一定关系。虽然公积金的收紧主要取决于地方,但是在这种趋势下,各地会有一个互相仿效的过程,未来公积金贷款收紧的城市或许会越来越多。(每日经济新闻)   

        政协委员:建议住房公积金更多倾向低收入群体

  建议打破住房公积金制度“低存低贷”的利率规则

  更多地倾向低收入群体,对多套购房、反复购房、超过一定居住标准购房以及购买奢侈性住房等贷款需求应有明确限制

  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扩大至住房装修、物业费、取暖费等与住房相关的消费支出

  扩大中下层职工的参与率,确保缴存比例的下限5%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正在进行,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李铀早已准备了相关提案,建议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明确定性定位,提高制度吸引力,在政策执行中应落实控高保低。

  李铀还建议修改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完善对公积金的制度化约束,提高违规法律成本。“条例只规定了"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罚则,却没有涉及多缴公积金的行为,这无疑给一些企业擅自提高缴存比例的底气。”

  定性:金融互助性

  李铀认为在现行制度执行中,福利好的单位,可以多缴公积金来从中获利,真正需要购买住房的普通百姓,要么没有住房公积金,要么缴费少、贷款难。

  “缴存人如果购不起房或者没有购房,也就享受不到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收益,对缴存人不公平。”

  因此,李铀建议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金融互助性。在此定位前提下,设计一定的吸引措施和强制手段,将互助性和强制性落到实处,充分体现社会公平。

  实施:控高保低

  “"低存低贷"的利率规则需打破。适当提高公积金存款利率,明确公积金增值收益归缴存人所有,贷款利率要低于银行贷款利率。”

  李铀表示,公积金贷款支持更多的应是基本需求、改善性需求、自住性需求以及首次置业等需求,更多的倾向低收入群体。对多套购房、反复购房、超过一定居住标准购房以及购买奢侈性住房等贷款需求应有明确限制。

  同时,他认为公积金的使用范围需要扩大,应开放用于支付租房租金,探索开放用于住房装修、物业费、取暖费等与住房相关的消费支出。

  “还应扩大制度覆盖面,重点加强在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的缴存覆盖面,扩大中下层职工的参与率,确保缴存比例的下限5%,对这个低缴存群体,在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使用上应有更多的优惠。”

  赋予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定的执法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章虽然规定了罚则,但没有执法队伍,导致强制手段落不到实处”。

  李铀建议,针对公积金管理可以赋予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一定的执法权,建立一定规模的执法队伍,做到相关单位“应缴尽交”、“应罚则罚”,提高单位、个人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意识,维护社会公平。

  严格落实缴存比例上下限和缴存额封顶政策

  公积金缴存比例虽限制为月工资的5-12%,但由于不同区域、行业收入差距大,导致缴存额差距悬殊,进一步放大了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成为“合理避税”的渠道。

  “建议严格落实缴存比例上下限和缴存额封顶政策。在执行中认真审查缴存基数、比例、超额部分纳税情况等,坚决杜绝擅自扩大缴存基数、超比例缴存公积金的问题。”

来源:中金在线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