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安置比例在2016年内逐步达到目标值

来源:    
2016-05-04
提要:    

  在该情景下,我们假设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在2016年从当前水平(今年7月末数据)增长至政府目标水平,在2017年维持在目标水平,即2016年各季度末货币安置比例分别为28.25%、35.5%、42.75%和50%,2017年货币安置比例保持为50%。若棚户区改造在计划年限内匀速推进,则按照棚户区改造的“三年计划”,截至2017年末,货币化安置每季度可带来的商品住宅平均需求约为4077.5万平方米(表4)。

  按此规模计算,在货币安置比例维持当前水平不变的情况下,2017年年末的商品房住宅待售面积约为2.55亿平方米,与完全实物安置方式下的预测值5.82亿平方米相比,消耗了约56.1%的商品住宅待售面积(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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