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江西省新建公租房42万套

来源:南昌新闻网
作者:佚名
2013-01-22
提要:十二五”期末,力争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左右,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记者从《江西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城镇居民基本住房问题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至少新建公租房42.9万套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实行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公共事业完备、就业方便的区域。

实行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合一”,并轨建设。

《规划》提出,廉租住房服务对象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十二五”期间,增加廉租住房不低于33.8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不低于1.8313万户。

公共租赁住房服务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户型以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十二五”期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不低于42.9万套。

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及零星危旧房改造

棚户区改造方面,全面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稳步推进非成片棚户区、零星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集中连片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居住功能。棚户区拆迁安置对象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实物安置采取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相结合。

“十二五”期间,我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不低于41.4993万户。

改造农村危房30万户以上

农村危房改造。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住房安全问题。落实建设基本要求,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和产权登记,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服务对象主要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贫困户。每户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60平方米。“十二五”期间改造农村危房30万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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