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医保新政开始实施

来源:常州日报
作者:毛明华
2013-01-07
提要:市区从去年下半年起接连推出多项基本医疗保险惠民新举措,并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年伊始,为再次提醒市区近155万参保人员注意,本报特别一一列出这些医保惠民新政。

      市区从去年下半年起接连推出多项基本医疗保险惠民新举措,并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年伊始,为再次提醒市区近155万参保人员注意,本报特别一一列出这些医保惠民新政。

  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政策调整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医保药品目录外的准字号药品费用。

  政策调整后:从1月1日起,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中的丙类自费项目,例如挂号费、体检费等,纳入个人账户刷卡使用范围。本次政策调整后,个人账户使用的范围将大大扩展,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不论是否在医保范围内(仅有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除外),参保人员均可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释放渠道将进一步满足。《通知》明确,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原有资金余额的使用范围与职工医保一并调整。

  提高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从1月1日起,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0万/年调整为22万/年,将进一步减轻大额医疗费用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提高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从1月1日起,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原规定的“超过200元至1200元以内的费用”提高至“超过200元至1500元以内的费用”,起付线、支付比例等仍按原规定执行。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