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推诿拖拉、案件积压等影响事故处理满意度的顽症,长垣大队认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紧密结合辖区交通的实际情况,定标杆,严制度,不断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整体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选择,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的民生问题入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增配警力、装备,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二是切实执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来人、来电,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准确予以办理,对于非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努力做到耐心解释说明,并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办理。
三是掌握第一手事故资料。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办案民警必须赶到医院了解事故伤者的伤情,协调落实伤者抢救、住院急需办理的有关事项。办案民警逐案与伤者和家属见面,并积极做肇事方的工作,按时到医院缴纳治疗费用,让伤者和家属得到心灵上的安抚和慰藉,以此来赢得群众信任,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
四是及时下达事故认定书。对具备结案条件,且事故当事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共同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调解的案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调解,并极力促成当事各方达成和解意向。对备结案条件,但事故当事各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共同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调解的案件,及时下达不予调解通知书,告知当事各方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是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责任,建立领导和民警的执法责任制度,确保执法办案质量。规范执法依据,使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有充分、准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规范执法程序,使每个执法民警明确执法职责,减少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偏差。
撰稿人:陈文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