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阳台改房间出租最高罚3万元
提要:《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出租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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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分类:全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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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出租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提要:日前,广州市法制办官网挂出《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明确规定了出租人的义务,第一点就是“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要求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