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四类建筑2014年执行绿色评价标准
提要:近日自治区政府发布的《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明确,政府投资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各类示范性项目及评奖项目,2014年起将在全区率先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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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评价|分类:全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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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自治区政府发布的《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明确,政府投资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各类示范性项目及评奖项目,2014年起将在全区率先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