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2.1万亿住房公积金入市无法律支持

来源:解放日报
2013-03-01
提要:  近日,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全国住房公积金入市的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酝酿多时的公积金入市正在加速。业内人士表示,住房公积金入市有利于拓展投资渠道,更好地实现保值增值。但考虑到公积金已成为人们重要的收入组成,在投资上仍应以稳字为先,找到风险和收益最佳的平衡点。&em...

  近日,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全国住房公积金入市的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酝酿多时的公积金入市正在加速。业内人士表示,住房公积金 入市有利于拓展投资渠道,更好地实现保值增值。但考虑到公积金已成为人们重要的收入组成,在投资上仍应以稳字为先,找到风险和收益最佳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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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为救市 出发点就是错的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德峰认为,截至2011年底,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已高达2.1万亿元。按照现有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在发放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可以通过国债投资和银行存款来实现增值,但这两种投资方式的收益较低,不利于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公积金入市有风险,但将大额资金 存在银行同样有被通胀侵蚀的风险。

  李德峰指出,推动住房公积金入市,首先要明确目的。如果是为了保值增值,是值得尝试的,但如果是为了救市,那出发点就是错的。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国外只有新加坡等少数国家有住房公积金制度,单纯类比并没有太多国际惯例可循。但国外社保基金、退 休基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入市的机制已非常成熟,这些长期资金与我国的住房公积金有很多相似之处,从长远看来,住房公积金入市仍是大势所趋。

  平安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罗晓明认为,住房公积金入市,对我国A股市场可以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但其市场影响,不应盲目夸大:首先,我国住房公积 金在管理上较为分散,统筹入市仍需要一个过程;其次,对于住房公积金来讲,入市只是多了一个投资渠道,要不要入市投资,有多少资金流入,主动权并不在证监 会,即使入市对A股市场的影响力也非常有限。

 个人储金 谁有权动用?

  记者梳理发现,由于现在证监会只是提出了改革初步意向,尚有问题仍不明确。

  首先就是法律程序还未理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1998年执行住房分配改革后的主要形式之一,分为个人和所在 单位缴存两部分,由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虽然理论上住房公积金属于“互助基金”,但实际上并不像社保基金一样进入全国大盘子统筹,而是一人一账, 归属缴纳者本人所有,只是由公积金管理机构管理用于专款专用,他人无权动用。

  近年来,各地对于公积金增值部分支出的最大创新也就是支援廉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由于与已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存在差异,尚且引发学界的不同看法。

  “证监会提出公积金入市,帮我们理财保值固然是好事,但说白了,公积金是老百姓自己的钱,他们有没有和我们这些所有人商量,经我们同意了吗?”记者采访的上述广州市民表示。

  若陷A股泥潭 谁承担?

  其次,住房公积金入市的问题,已引发广泛争议:在资本市场充满期待的同时,许多人也担心这笔安身立命的“买房钱”会陷入A股泥潭。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即使对于个人来讲,也很少有人拿准备买房的钱去炒股。住房公积金涉及国计民生,公积金投资必须以 保本为先,增值为次。在投资上,应以“稳”字为先,选择价值投资,而不是投机炒作。入市资金的比例应严格限制,循序渐进,防止风险放大。

  有专家质疑“入市”能否解决长期以来公积金“负收益”问题,盈亏如何承担?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肖俊认为,入市后缴存人能否享受相应增值收益?投资有风险,赔了,又由谁承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改革的公平性必须经过广泛论证和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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