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着力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切实推动加装电梯这项民心工程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实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建发〔2018〕18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桂建发〔2019〕7号)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