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从2012年12月1日新修订的《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截止2013年1月28日,全省已办理居住证156980张,其中部分地市在新《规范》实施后办证率达60%以上。
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提高居住证的“含金量”
为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各地公安机关将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出台流动人口和居住证持有人享受政策待遇的具体办法,切实提高居住证的“含金量”。
各地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分担”的原则,争取落实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和实施居住证制度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及时购买、发放居住证到派出所,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能够及时办理、领取居住证。
严格规范办理程序 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治安总队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新修订《规范》的要求,对拟居住三十日以上,已满十六周岁的流动人口,在依法申报居住登记后,应当发给有效期为六个月的居住证,对拟居住三十日以上,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应当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
在申领办理过程中,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要求各地要落实居住证持证人动态化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居住证办理效率,严禁擅自提高居住证办理门槛或增加手续,给群众带来不便。严格遵守办理居住证免费规定,坚决杜绝在办理居住证过程中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等行为发生。
春节期间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服务多条通道方便返城农民工春节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结合开展“听民意、保平安、促工作”爱民活动,积极提供相关服务工作。通过电话预约等多种弹性工作方式,方便前来办证的群众能够及时办理。
把握农民工大量集中返回就业地的时机,深入企业厂矿、建筑工地、出租房屋,采取预约办证、集中办理、送证上门等措施,积极为返城农民工办理居住证等证件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