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柳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出台 养老房将“搬”入新建小区
“不常回家看看是违法”,近期“老有所养”成为全国性话题,为了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设施,柳州日前率先出台了《柳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下称《规划》)。该《规划》的出台,为今后全市居住社区内养老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提出指导,柳州也因此成为广西首个完成此类专项规划的城市。
目标:
2020年建成52处养老机构
根据《规划》,养老设施将分为机构养老设施、居家养老设施和老年活动设施三大类,按照市级、城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4个等级进行建设。其中,到2020年,全市有望建成机构养老设施52处,设置养老床位约1.5万张,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除了可以基本满足本地养老需求,还将辐射周边区域,为异地来柳养老、兴办旅游养老产业提供居住、医疗和娱乐等各种服务。
柳州市规划局规划科工作人员徐伟航表示,目前每一个城区基本上都规划有一个城区级的机构养老集中区,再加上一些街道和社区级的养老机构,《规划》已几乎覆盖完整个柳州市区,而随着项目建设推进的持续深入,覆盖范围还将不断完善,确保城市范围“无盲区”,促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另外,根据《规划》,柳州近期将在鱼峰区白云路东段(原市社会福利院)规划建设约10万平方米的市级养老机构——柳州市白云颐养中心。“白云颐养中心是一个综合的养老机构,里面配套建设部分老年公寓、老年人医疗与康复中心,目前规划总平图已获批,将由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徐伟航介绍道。
亮点:
新规引导房企建养老房
《规划》要求,养老机构需形成“90-7-3”格局(90%为居家养老,7%为社区养老,3%为机构养老)。为满足这90%的居家养老需求,《规划》还要求在组团级以上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将养老服务用房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中,统一规划、建设,以解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的问题。
如何落实养老服务用房布局?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或将会同国土部门在土地储备中拿出部分经营性用地,以类似配建保障房的形式,在出让土地中搭配一定比例的养老服务用房,以此调动更多房企进入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领域。
不过,与完全由政府财政拨款修建的白云颐养中心不同,新建居住小区中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很大程度上需要开发商掏钱建设,或多或少会压缩开发利润。所以不少业内坦言,虽然民营企业配建养老服务用房,会得到政策按建筑面积给予的一定财政补贴,但相比日益高涨的土地价格和人工费,补贴“实在是杯水车薪”。因此,鲜有业内表示会主动参与到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中来。
展望:
养老房有望逐渐铺开
虽然类似在新建小区中配建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情况在全市尚未展开,实际上不少开发商已在结构设计或楼盘营销上,加入一些养老、敬老的温情元素。
保利·大江郡去年推出的“S族”小户型便主打“一碗汤的距离”,据该项目策划负责人介绍,“S族”的核心在于一大一小两套房并排,老年人住小的,相邻大户交由年轻的一家三口居住。这样一来,每天全家人都能尽享天伦,又有单独的私密空间。“老年人与年轻人的生活习惯存在很大差异,如果常年住在一起,不利于家庭和睦,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居住在两套独立却又相邻的住宅中。”
上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今年,中央将“忽视、冷落老年人”纳入法律,对与老年人分开居住且有不经常看望老人的家庭成员将进行处罚,通过法律手段延续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令越来越多年轻家庭开始重新重视起与老人的生活关系。另外,随着老龄化加大,开发商也会清楚认识到老年人存在的巨大消费能力。届时,将有越来越多的开发商自愿在楼盘中加建养老机构。
名词解释
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或生活在子女附近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
链接
不常回家看看也违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人,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