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注意事项问答

来源:辽一网-华商晨报
作者:杨孟渝
2013-03-22
提要:  在商品房买卖活动中,存在着商品房的开发、建设与销售周期长、环节多,以及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由此引发的有关房地产的消费投诉不断增多,沈阳市消协针对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解答。  1.商品房的“五证”是什么?&...

  在商品房买卖活动中,存在着商品房的开发、建设与销售周期长、环节多,以及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由此引发的有关房地产的消费投诉不断增多,沈阳市消协针对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解答。

 1.商品房的“五证”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首先要看是否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我们通常所说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前面四证,就办不下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未取得“两书一表”的楼房,消费者可以拒收房屋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品房交付时必须有“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三份材料是楼盘通过验收的标志,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没有“两书一表”的楼房,购房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开发企业承担。

  3.商品房的保修责任范围是什么?

  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在正常使用下,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的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消费者应当注意的是对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的应该是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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