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房屋“以旧换新”系营销手段 购房需谨慎

来源:胶东在线
2013-04-04
提要:  胶东在线消息新“国五条”出台后,烟台市部分房地产商推出房屋“以旧换新”活动,专家表示,这只是商家的营销手段,购房者应谨慎。  近日,烟台市区一家房地产售楼处的“旧房换新房”活动吸引市民...

  胶东在线消息 新“国五条”出台后,烟台市部分房地产商推出房屋“以旧换新”活动,专家表示,这只是商家的营销手段,购房者应谨慎。

  近日,烟台市区一家房地产售楼处的“旧房换新房”活动吸引市民关注,只要用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范围内的一套10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就能换购这一楼盘的学区房。市民黄女士:“我的房子交给交易中介卖过,但是很长时间没有出手,我觉得以旧换新活动挺不错的。”

  某房地产项目经理宋子俊介绍说,“旧房换新房”活动主要是针对小房换大房的改善性需求客户,旧房通过开发商委托中介卖,不仅出手快,而且还能省下 1%的中介费。“改善前提是把原来房子处理掉,我们就想通过与第三方整合,比如说二手房中介,顺利的将他原来的房子变现,还能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

  烟台大学建筑系副教授孔明丽认为,房地产商推出“以旧换新”活动,既卖了旧房,又实现了改善居住环境甚至是投资的目的。“对于老百姓来说有一定的好处,这样就能够避免购房者卖了旧房,而又没有房住的一种尴尬。”

  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洪平认为,“旧房换新房”活动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以旧换新,只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手段,目的还是让购房者买新房,投资者需谨 慎。“要考虑会不会出现大量的不上网签约,不办过户登记,就在市场上进行流通,这样都是一些陷阱,建议购房者对这样一些新的促销方式,应该多少持一个谨慎 的观望态度。”(广播记者 丁敬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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