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明确一年申报期内历史建筑不得损坏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孙莹 欧阳又梅
2013-07-04
提要:  广州金陵台民国建筑端午期间漏夜被强拆,此类事件如何避免?昨日,广州市规划局局长李明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时建议,对尚未确定为文物,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应明确在一年的申报期间内,不得损坏或者拆除。  据称,“一年申报期内不得损坏...

  广州金陵台民国建筑端午期间漏夜被强拆,此类事件如何避免?昨日,广州市规划局局长李明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时建议,对尚未确定为文物,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应明确在一年的申报期间内,不得损坏或者拆除。

  据称,“一年申报期内不得损坏”的规定,将出现在《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中。而这部法例目前已经过广州市法制办审查和协调,待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建“联防联控”和“预先保护”制度

  对于如何避免历史建筑被强拆,李明称,“联防联控机制”、“预先保护制度”有待建立。“有必要建立历史文化遗产日常监管的联防联控机制,以区政府为属地责任主体,协同文物、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城管等部门落实日常监管和保护工作。建立预先保护制度,对尚未确定为文物、历史建筑,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明确在一年的申报期间内,该建筑不得损坏或者拆除。”

  保护古建“三把尚方宝剑”正在打磨

  对于保护历史建筑,有关人士提到三把尚方宝剑:《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和首批历史建筑名录。前两部立法为何迟迟不能出台,引发公众疑问。有知情人士称,立法正在“等待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案”。

  李明昨天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起草初稿,拟召开第一次专家论证会;《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已经过广州市法制办审查和协调,待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李明还透露了备受关注的首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录普查情况。广州市规划局已对历史城区内共994处地块、2万余栋建筑开展了实地普查,形成了《广州市历史建筑(第一批)推荐名录(送审稿)》并已提请广州市名城委审议。近期,正对规划已批在建项目进行紧急排查,已初步在历史城区20 .39平方公里和46片保护区中排查出114个可能涉及保护线索的历史项目。

  困境

  广州市规划局局长李明:

  政府财力有限 难还历史旧账

  李明还谈到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的一些困难。“过去快速的城市经济发展时期,在旧城区批出了较多的建设项目,部分烂尾地、烂尾楼及早期的历史遗留项目因开发强度较高,可能会对历史城区的肌理和空间形态的保护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为了保护而变更、撤销、撤回已作出的行政许可,政府需承担巨额补偿,财政能力有限,经济压力太大。如何妥善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历史审批项目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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