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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员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个人要提取公积金,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再经过一系列审批后方可提取。
一些市民认为公积金里的余额放在卡里不划算,不如取出来,但通过正规渠道提取公积金内的余额只有少数人符合规定。随着需求的增加,社会上的一些中介宣称可以为缴纳公积金的用户提取余额,而这些商家则从用户手中收取数额不菲的“办事费”。
近日,记者走访了4家在沈阳市面上比较正规的房产中介,其中三家中介的负责人直接回绝记者,公积金余额提取这类业务不在办理范围。而另一家中介则表示可以办理,手续费相对高一些。
记者向这家房产中介提出办理提取公积金余额的业务。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提取余额在5万元以下的收取25%手续费;5万元以上收取20%的手续费。而且必须先交全所有相关费用,双方没有任何协议,只能口头约定。准备好身份证、房产证以及一张银行卡,其余的手续由中介全部负责。记者继续追问,具体细节如何办理时,负责人却告知,“都是专业性的操作,说了你也不懂。 ”
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通过中介提取公积金余额真的如此容易吗,对提取人又存在怎样的信用风险,这样的操作是否又属于违法行为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综合部部长刘成刚,他说:“所有中介办理公积金提取余额的业务,都是通过伪造相关证件进行正常的业务交易,均属于造假行为。 ”
目前这种造假行为分两种,“真假行为”与“假假行为”。 “真假行为”即代办中介为用户伪造所有相关手续来办理业务;“假假行为”即代办中介提供的手续中有部分手续符合条件,其余使用伪造证件进行业务办理。
“房证、契证都是假的,前台办理人员接到过多次这样的业务。 ”因为对用户来说,提取的余额毕竟都是个人的资产,管理中心多数情况下只能善意地提醒、劝告。刘成刚介绍,沈阳市房产局和各区房产局均有签发房产证的权力,即便是伪造出来的高仿假证件,也可以通过房产局查出来。一旦用户的公积金余额没有提取出来,在与中介只有口头协议的情况下,中介收取的所谓“办事费”很难要回来。
辽宁华昊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俊伟表示,提取公积金余额的过程中,中介制造的假购房合同以及其他一些伪造公章或国家的法律文书,已经构成伪造、变卖、买卖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