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广州市政府就金陵台强拆事件作出处罚后,与金陵台所在地块一同被拍卖的东华东路烂尾地拆迁案也有了结果。前日广州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拆迁户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市中院认为,当年法院根据广州市全面统筹解决在册“烂尾地”拆迁遗留问题的原...
广州市政府就金陵台强拆事件作出处罚后,与金陵台所在地块一同被拍卖的东华东路烂尾地拆迁案也有了结果。前日广州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拆迁户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市中院认为,当年法院根据广州市全面统筹解决在册“烂尾地”拆迁遗留问题的原则,依法公开拍卖。振高公司取得涉案地块是政府实施处理“烂尾地”这一特殊政策的结果,并非一般的在建建设项目的转让。因此拆迁户要求银建公司与振高公司承担回迁义务的上诉请求,“本院难以支持”。原审法院公告告知涉案地块的被拆迁户的相应债权份额予以预留,拆迁户可另循途径主张解决。
案件6月18日在广州市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被告之一振高公司与强拆金陵台的翠桦公司同是丽丰控股旗下企业。因为一审法院根据烂尾地政策判决拆迁户败诉。二审开庭次日,钟彰波等多名拆迁户即到广州市政务中心的国土房管局窗口申请公开“烂尾地政策”的具体内容。按照信息公开办法,国土局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月5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书面答复拆迁户,称“因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根据《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延期至20 13年7月30日作出答复。”
但就在前日(7月10日),广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同样是根据烂尾地政策,驳回拆迁户上诉。败诉的拆迁户表示,将要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二审判决申请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