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移民,移民界的华为!

来源:    
2016-01-06
提要:2015年底,一篇深度剖析华为与联想的文章引发社会的思考。华为,凭借着自主创新的经营模式、利润回归国内的价值导向、对国家信息安全的贡献,不仅站到了全球企业界的顶端,而且真正地掌握了世界领先的技术、向国

  2015年底,一篇深度剖析华为与联想的文章引发社会的思考。华为,凭借着自主创新的经营模式、利润回归国内的价值导向、对国家信息安全的贡献,不仅站到了全球企业界的顶端,而且真正地掌握了世界领先的技术、向国内输入巨大的利润,并且从技术上、财富上维护了本国的利益。既取得了成功,也赢利了尊敬。而如果在心理上屈服于外国公司、专业技术上跟随照抄、利润上向国外企业输送,虽然在一段时间内满足市场的需要、取得相当发展,但从长远来看,一定是不利民、不利国、也最终不利已的。前者获得尊敬,后者引起反思。

  我们移民行业,虽然是靠外国的移民政策吃饭的行业,但不等于我们要跟在外国项目方或专家后面亦步亦趋,任何专家都是一个经济体,受背后利益的驱动。拿美国EB-5投资移民来说,2014年EB-5总投资家庭数为10923个,2015年为14373个;以每个家庭投资50万美元来计算,当年投资总额分别为54.6亿美元和71.8亿美元。以每笔投资周期为5年计算,每年有200-300亿美元的巨额EB-5资金掌握在美国项目方手中,其中85%以上投资来自于中国人。这些资金绝大部分都是通过移民行业募集到美国,只用“移民中介”来定位我们这个行业是不是已经落后于现实了呢?是不是忽略了我们行业的责任?亦或这个市场本身就是责任主体缺失?

  我们不仅仅是中介,市场要求我们做一个帮助客户选择投资、代理投资、保护投资,并帮助客户取得国外身份的企业!作为一个从事投资移民行业的企业,我们就要在国际法律专业度上、国际商业规则专业度上、及代理客户参与移民投资项目上,学习华为,走专业、独立自主的道路,在小维护客户的个体利益,在大维护国人的整体利益,而不能依赖于国外项目方及项目方雇佣的专家,把我们应当掌握的法律和投资上的责任,拱手让与国外项目方或专家。

  美国的移民法并没有厚此薄彼,并没有在法律设定上置EB-5投资人的权利于EB-5项目方之下,也没有给予美国项目方和专家额外的项目决定权或规则的制定权和解释权。相反,美国法律为投资双方提供了平等的商业、移民法律框架,项目方反而受到法律更严格规范,连国会都在想方设法制定更完备严谨的政策,以防止少数项目方对EB-5的滥用,以保护国外的投资人。我们这个掌握着客户资源和投资资源的行业,有什么理由不以独立自主的、专业的姿态代理我们的客户、面对项目方及国外专家呢?实际上,解决美国政府对EB-5管理难题的钥匙就在于我们行业在法律专业能力和投资代理能力上的崛起。美国政府对违法的打击往往是事后措施,而我们行业代表我们的投资人,以高度的专业能力,对投资进行前置性的监督管理,才是降低风险的根本,也是配合美国政府促进EB-5行业的健康发展。

  让那个来个美国高官大家就尊敬不已、来个美国专家或律师大家就洗耳恭听、来个白人大家就在心理上自觉矮人一等的年代赶紧过去,让专业的、独立的、真正对投资人负责的专业移民法律行业尽快发展起来,让专业的、懂得国外商业规则的、真正代理投资人的专业移民投资行业尽快发展起来。拥有15年美国移民法执业经验的兆龙领导团队,正带领兆龙移民走在华为的道路上。兆龙移民,做移民界的华为!

  作者:刘 宇

  中国《律师文摘》 编编会

  兆龙出国顾问集团 董事长

  刘宇和贝特曼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

  法大“中国移民法研究中心”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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