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位需严格挂钩房产?房管局称暂无新规

来源:新浪房产
作者:罗金婷
2013-03-01
提要:新浪乐居讯(编辑罗金婷)一间按揭公司员工在微博上爆料称,接到海珠区房管局通知,即日起凡购买二手车位,购房者必须为该车位所属小区物业之业主,一套物业只能对应购买一个车位。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今晚回应称,目前仍按原规划执行,暂无新规。近期房地产登记部门对购买人为非小区业主或虽为小区业主但不符合"一户一车...


     新浪乐居讯 (编辑 罗金婷)一间按揭公司员工在微博上爆料称,接到海珠区房管局通知,即日起凡购买二手车位,购房者必须为该车位所属小区物业之业主,一套物业只能对应购买一个车位。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今晚回应称,目前仍按原规划执行,暂无新规。近期房地产登记部门对购买人为非小区业主或虽为小区业主但不符合"一户一车位"的二手车位转让登记,要求申请人提供该交易已在小区公示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公证书,属完善登记操作,不属新规。

  此外,房管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车位租售管理,如有新规定出台会及时向市民和媒体通报。

  海珠二手车位需挂钩房产

  昨日,一间按揭公司员工在微博上爆料称,“接海珠市国土房管局通知接海珠区房管局通知:即日起,凡购买二手车位,购房者必须为该车位所属小区物业之业主, 一套物业只能对应购买一个车位(如:同一业主在本小区拥有N套住房,则相应可购买N个车位)。温馨提示:购买车位时须带同房产证原件,另,车位业权人必须与房产证业权人同一人。”

  据了解,此次爆料者归属的名为汇瀚的按揭公司是中原唯一合作的按揭公司。中原地产方面表示,该新规已经正式在公司内部发出,此外,内部人士爆料,除海珠区外,日后荔湾以及越秀两个老城区也将跟进。而海珠满堂红、合富、德诚等中介却被告知均无收到相关通知。

  限买车位规定五年前就已执行

  事实上,车位产权与房屋产权“一一挂钩”的方式,早在2008年4月就已开始实施。

  2008年4月1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市交通委员会公布《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开始实施,《规定》明确,楼盘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数量少于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房屋购买人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或租用该楼盘的一个车位。也就是说,如果楼盘车位住宅比例低于1的,小区的车位只能卖给业主,而且每户业主只能买或租一个车位。

  此外,《规定》第九条规定,办理车位权属证时,要对应注明购买该项目房屋的产权证号和合同编号,即采取车位产权与房屋产权“一一挂钩”的方式,

  尽管《规定》未对二手车位的买卖进行规定,由于限定了销售对象,即只能卖给本小区业主,导致车位二手转手率很低,基本上“有价无市”。虽然车位价格高企,但是动辄30多万的价格,而月租金则仅千元左右,算下来一个车位要将近30年时间才能回本,回报率仅4%左右。去年12月份,乐居从一些中介了解到,除了个别车位紧张的小区外,多数小区车位转手率都较低,甚至有些车位放盘一年都无人问津。另有机构调查显示,近十年来,广州八成以上车位投资者都是亏本的,剩余的20%赚钱的也很少。(相关报道:广州中心区车位涨至三四十万 跟风投资回报或不敌储蓄)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回应:

  暂无新规  二手车位转让需提供公证书

  针对网络所爆料的内容,今日傍晚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回应道,广州市车位租售管理,至今仍按市国土房管局与市交委于2008年3月2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的通知》和2009年6月3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执行<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执行,暂无新规。

  此外,近期房地产登记部门对购买人为非小区业主或虽为小区业主但不符合"一户一车位"的二手车位转让登记,要求申请人提供该交易已在小区公示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公证书,属完善登记操作,不属新规。下一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继续加强车位租售管理,如有新规定出台会及时向市民和媒体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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