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拆迁户为何一拖3年不肯签拆迁协议?

来源:龙虎网-南京日报
2013-05-13
提要:  本报讯(通讯员季伟)南京南站配套项目动迁已进行了3年多时间,经过江宁区有关部门和负责拆迁的东山街道的艰苦努力,目前已有1000多户居民住户与拆迁单位签订了拆迁协议,占全部应拆迁居民住户的94%以上。在尚未签订拆迁协议的几十户居民住户中,有党员干部,有律师,有教师,其中还有一位...

 本报讯(通讯员 季伟) 南京南站配套项目动迁已进行了3年多时间,经过江宁区有关部门和负责拆迁的东山街道的艰苦努力,目前已有1000多 户居民住户与拆迁单位签订了拆迁协议,占全部应拆迁居民住户的94%以上。在尚未签订拆迁协议的几十户居民住户中,有党员干部,有律师,有教师,其中还有 一位是南京市某医院的副院长陶某某。拆迁人员说,这些人客观上已造成南京南站配套项目动迁结束的时间一拖再拖,进而造成南京南站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再 延期。

  陶某某为何迟迟不肯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负责与其接触谈判的一位拆迁工作人员不禁一声叹息:“说起来话就长了。”早在 2010年5月初,拆迁单位工作人员就开始与陶某某接触,希望他能以南京建设大局为重,配合支持拆迁,尽快签订拆迁协议。从2010年5月至今年4月底, 拆迁工作人员与陶某某前后接触谈判了3年时间,但陶某某始终不肯降低自己的安置补偿要求。    

  据介绍,多年前,陶某某在位于东 山街道岔路社区内的天龙山庄小区购买了一套大套住房,平时难得回来居住,也不用于出租。他的房子证载面积为145.52平方米,另有附房(即储藏 室)16.47平方米。南京南站配套项目动迁开始后,要对天龙山庄整体拆迁。根据江宁区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即279号文和57号文, 陶某某有两种选择:一是选择安置补偿方案,即陶某某拆迁后,可以在距原住地不到1公里的圩村地块拿到170平方米的安置房,这170平方米的安置房有两种 拿法,一是拿1套面积为105平方米的大套再加上1套面积为65平方米的小套,二是拿2套面积均为85平方米的中套。陶某某的拆迁补偿总款约188万元, 扣除170平方米安置房房款后,净得40余万元;二是选择货币补偿方案,即陶某某如果不要安置房,那么拆迁后可净得补偿款195万元左右。

  但 陶某某在拆迁谈判中回避了这两个方案。他一是提出了“回迁”要求。他认为,将他安置在圩村,属于价值不对等,自己肯定要吃亏,所以无论如何要“回迁”安 置。拆迁人员告诉他,南京南站配套项目拆迁后主要是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包括铺设道路、绿化环境等等,再说,已经签订拆迁协议的1000多户居民住户中,没 有一个是按照“回迁”来安置的。之后,陶某某说他没有看到此次拆迁的补偿安置文件,拆迁人员告诉他相关文件早就在墙上公布了。陶又对评估公司产生怀疑,认 为评估的补偿价格低了。拆迁人员介绍,这次拆迁评估公司的产生是在召开了听证会后,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现场摇号产生的,并经过江宁区公证处公证的。之后, 陶某某又分别提出了这次拆迁有没有许可证、拆迁后的建设规划有没有公示等疑问,拆迁人员均一一给予了说明。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谈判, 陶某某终于作出了“实质性的让步”。今年5月7日晚上,他应约到拆迁办,说自己已放弃“回迁”的要求,只要求拆迁单位帮他在现在居住的岔路地区购买一套面 积在140到150平方米之间的商品房,至于装修费的事,等到购买的房子让他满意了再谈。拆迁人员说,拆迁单位是负责拆迁的,没有帮别人买房子的义务,再 说,这实质上还不是变相地要求“回迁”吗?但愿他不是以此为借口拖延签约。

  拆迁人员认为,陶某某当然应该为自己维权,当然应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拆迁是南京南站环境综合整治的需要,是一项社会公益工程,很多老百姓都能积极支持配合,你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怎么反而在支持配合政府的重点工程建设上拖了后腿?

  在 天龙山庄里,还有一名拆迁户是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熊某某。房屋面积128.9平方米,根据拆迁政策,可就近安置150平方米但需结算安置房差价款。经 过多次商谈,该户始终对房屋评估价格不认可,要求就近安置170平方米,另净补偿70万元。今年3月26日,裁决部门对该户进行司法调解,该户同意安置 150平方米,但却要另外补偿150万元。4月13日,该户表示选择货币补偿,按政策,选择货币拆迁可以拿大约171万元,而该户却算出了250万元的货 币补偿价格,要求最少补偿240万元,此后一直不松口。5月8日,在市司法局领导的协助下再次与该户商谈,对方仍不接受房屋拆迁评估价格,要求参照新政南 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进行补偿,或货币补偿最少215万元。

  不过,拆迁人员说,南京南站项目拆迁于2010年5月启动,只能也必须执行当时的政策,绝不可能让先走的吃亏,后走的占便宜,身为律师,理应维护政策的严肃性,怎能如此讨价还价?

  据 悉,为了拆迁的顺利进行,江宁区已启动司法裁决程序,对于个别无理拒不签订拆迁协议的住户,可以申请司法裁决。另据介绍,南京南站配套项目拆迁遇到的问 题,已引起市有关部门的重视,市政府督查组人士曾明确表示,此次适用于南京南站配套项目拆迁的江宁区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政策及细则是好的,拆迁中,党员干 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积极支持配合,在群众中起一个好的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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