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政协委员呼吁立法加强对父母不尽责幼童保护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朱志庚
2014-01-16
提要:  正在进行的徐州“两会”上,一份“加强对父母不履行职责幼童保护的建议”引起媒体更多的关注,这份提案关注了2013年11月28日中新网曾经报道的徐州一岁男童小星星被遗弃在徐州传染病医院一事,提案建议徐州市政府能够立法加强对父母不履行...

  正在进行的徐州“两会”上,一份“加强对父母不履行职责幼童保护的建议”引起媒体更多的关注,这份提案关注了2013年11月28日中新网曾经报道的徐州一岁男童小星星被遗弃在徐州传染病医院一事,提案建议徐州市政府能够立法加强对父母不履行责任的幼儿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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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一岁幼童“小星星”被母亲遗弃在徐州传染病医院一年多,民政部门无法介入,公安机关无法出具弃婴证明,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而法院也没有受理这个案件,多家媒体跟踪报道之后,几经周转才被南京一个公益组织收留。

  对此,徐州市政协委员刘茂通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一事件的出现凸显徐州市幼童保护工作在社会共识、家庭保护以及国家机关救济制度等方面存在漏洞和问题,亟待解决。对幼童的保护和监护已不再是家庭私事,而是父母、社会和国家的共同责任。问题的出现最主要的症结就是对幼童的保护力度不够,我国没有对保护幼童有一个专门立法,唯一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幼童来讲这种专门的规定还没有。

  刘茂通说,在部分家庭中,孩子虽然有监护人,但监护人因贫困、劳教、吸毒、精神疾病等无法尽到监护责任,或监护人根本不履行监护责任,甚至虐待、性侵儿童,孩子没有能力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婴幼儿。

  为此,刘茂通在议案中提出,公安机关应当加大对虐待儿童、遗弃儿童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儿童救助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对相关监护权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根据徐州市的实际情况,可以在法院设置监护法官,专职负责处理有关监护方面的案件和问题。同时他建议联合设立监督监护人制度,并予以立法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由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设专人担任监督监督人,督促监护人或者委托监护人正确地履行监护职责,监督人有权利和义务了解、调查监护人、委托监护人对孩子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及有无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现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中侵害孩子合法权益的,监督人可以劝告、制止、教育甚至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报案。

  徐州市政协委员王军建议,徐州对幼儿的立法保护可以从国外借鉴一些经验。他认为,对幼童保护方面,国内的法律相对欠缺空白,有些国家法律已经比价健全了,可以借鉴一些,把它做得更细致。

  看到在徐州两会上政协委员提出了保护方案,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王春颖希望能早一天在徐州落实下来。她说,目前在徐州,幼儿被遗弃在医院的事情屡屡发生,这给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负担。最为紧迫解决的是孩子的归属问题,孩子下一步到哪个地方去,对于他们医院来说有很大的困惑,处理这类事情也有很大的困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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