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检校联动挽救失足少年

来源:宜宾日报
2013-11-18
提要:  宜宾日报讯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然而,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尚未成年,却因为交友不慎、贪图享乐、法制观念淡薄等各种因素而走上犯罪道路,他们稚嫩的翅膀还未展开,就重重地摔在地上,他们被称为“失足少年”。近日,记者在屏山县采访时,了解到该县检察院和职校联手挽...

  宜宾日报讯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然而,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尚未成年,却因为交友不慎、贪图享乐、法制观念淡薄等各种因素而走上犯罪道路,他们稚嫩的翅膀还未展 开,就重重地摔在地上,他们被称为 “失足少年”。近日,记者在屏山县采访时,了解到该县检察院和职校联手挽救两名失足少年的故事。

  16岁的小刘和小罗他们原本是宜宾市某职中一年级学生,今年5月14日凌晨,两人在屏山县新县城盗窃摩托车价值5600余元。屏山县检察院受理 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经全面审查案件,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保护和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二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 定,遂依法进行走访调查和听证。

  承办检察官在调查中却发现,小刘和小罗在案发后都被就读的学校劝退,他们认为这样容易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推上社会的对立面。检察官们希望该校能 准允二人复学,给二人一个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正常生活的机会,多次联络后,遭到了拒绝。得知情况的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向两名少年抛出了橄榄枝,今年9月, 小刘和小罗成为了该校的新生。

  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布后,承办检察官跟踪走访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了解两名学生在校表现,班主任老师称赞了小刘和小罗表现良好,并表示将积极做好两人的帮教管理工作,鼓励他们成为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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