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乐居讯(编辑 戎青青)近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自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土地增值税”的争执。
一石激起千层浪,昨天地产股全面下跌。有意思的是,加上昨日深圳新浪乐居多方求证,截止今日,已有10余家房企集体否认欠缴土地增值税,直言央视相关报道为误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向深圳新浪乐居表示,所谓3.8万亿土地增值税黑洞,应明显属于夸大,而在其看来,房企拖延税费入库的可能性亦是微乎其微。
3.8万亿黑洞明显夸大
针对央视的报道,该人士指出,有明显的错误。据其介绍,根据房地产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05至2012年,国内A股上市公司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各年度平均毛利率依次为26.01%、28.71%、33.78%、36.46%、35.47%、37.79%、39.92%和37.37%,仅在报道所称的纳税临界线附近,前三年甚至低于这个临界线,更远低于报道所说的55.72%。
“即使是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相对较高的房地产上市公司,达不到缴纳土地增值税临界毛利率的项目也比比皆是,所谓3.8万亿土地增值税黑洞,应明显属于夸大。”该人士如是说。
而在征管力度方面,从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看,事实上,土地增值税是近几年我国唯一一个持续几何级数高增长的税种。
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极为严苛。土地增值税是国内极少数按照预缴的方式先行预征的税种,且预征比例从2%-5%不等。即使是不满足土地增值税交纳条件的项目,也需要无条件预缴。还有相当多的项目,毛利率仅略高于临界值,导致预缴金额超过了清算金额。
该人士说:“这两种情况下,最终都需要进行退税处理,而企业清算要求退税时与地方税务部门产生争议的情况,近年来屡见不鲜。业内人士称,所谓土地增值税“征管不力”的说法,其实恐怕是说反了。”
欠税榜单数据来源混乱 存在重大偏差
在央视的报道中,提供了一个上市房企欠税排行榜,共45家企业。其中前30家为国内注册的公司,包括国内注册、在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后15家为海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红筹公司。
按照该报道所指的“欠税金额”,按由大到小重新排序,前14家企业列表如下:
那么,上表中的数据是如何得来的呢?报道本身并没有详细介绍其计算方法,仅表示数据来自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然而,有专业人士向记者算了一笔账,通过逐一比对上述公司2012年财务报告中可能相关的各科目之后得出下表: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发现,媒体所指的“欠税金额”,其来源有三种情况:第一种,为适用国际会计准则的中国海外、恒大、龙湖、碧桂园、世贸、华润置地、绿城、莱蒙等8家公司,媒体所指的“欠税金额”,为其财务报告中“应付所得税”科目的数字。
其次,则是适用国际会计准则的雅居乐、SOHO中国、富力等3家公司,媒体所指的“欠税金额”,为其财务报告中“应付所得税”之次级科目“应付土地增值税”的数字。
最后是使用中国会计准则的万科、华侨城、招商地产等3家公司,媒体所指的“欠税金额”,为其财务报告中“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和“其他应付款-预提土地增值税”科目的加总数值。
而上述涉及的会计科目,在财务报告中的位置及关系如下表:
对此,该人士分析道,事实上,在上述14家公司,媒体报道在采集数据时,并未采用统一的口径。尤其是同样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11家公司,数据出口也不一样,其中恒大、雅居乐、富力、莱蒙四家公司,均同时披露了一级科目“应付所得税”和二级科目“应付土地增值税”,但报道在采集数据时,恒大、莱蒙采用了前者,而雅居乐、富力则采用了后者。对此,有业内人士称,这应该是疏忽大意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以雅居乐、SOHO中国、富力以及万科、华侨城、招商地产6家公司,数据来源的科目名称不同,但对应关系是成立的。而中海等以国际会计准则的8家公司,应采集的是上级科目,与前面6家公司数据根本不可比。
据了解,在国际会计准则下,一级科目“应付所得税”包含的内容,除二级科目“应付土地增值税”外,还包括两项,分别为预提中国企业所得税,以及预提境外分红企业所得税。其中具体定义分别为该企业该年度结算所得税前利润所对应的、应在中国境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该企业的境外注册母公司根据该年度子公司分红方案,将从境内子公司获得红利的所得税预提。
“正是由于数据来源的错乱,导致了以中海为主的8家公司,被媒体所指的“欠交税款”均明显高于雅居乐及万科等6家公司。其应付所得税”科目亦被理解为“拖欠土地增值税”,本身就是张冠李戴。”有业内人士这样评价道。
此外,包括万科、雅居乐、SOHO中国、富力、华侨城、招商地产,其“应付土地增值税”(国际会计准则)或“预提土地增值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国内会计准则),是否就可以理解为“拖欠土地增值税”呢?
该人士表示,实际上也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国内会计准则做了细分,我们可以通过国内会计准则来进行分析。”该人士进而分析道:“将国内会计准则中的“预提土地增值税”理解为“拖欠税金”,是源于误读,是把会计上的“预提”理解成了企业的“现时纳税义务”。其实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房地产项目要达到清算条件才需要清算并交纳土地增值税。”
据其介绍,在此之前,按照会计上配比和谨慎性原则,企业对尚未到达清算条件的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预提拨备。也就是说,会计上的“预提要求”,发生的时间比较早,是在满足清算条件之前;而税务上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比较晚,是在满足清算条件之后。
“而国内会计准则中的“应交土地增值税”,倒确实是已经产生了纳税义务的应交税金。这个科目的实际定义,是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应该入库的税金。”该人士这样说道。
也就是说,即便房企纳税义务已经产生,但实际入库还需要办理相关的程序,因此有一个法定的期限。而这个科目的数据,就是报告截止日,处于等待入库状态的税金余额。该人士表示,从具体数据可知,万科、华侨城、招商地产这三家公司“应交土地增值税”数字都不大,属于合理的范围之内。
同时,他还指出,雅居乐、SOHO中国、富力因适用国际会计准则,没有对“预提土地增值税”和“应交土地增值税”进行细分披露的要求,但基本可以推断,其实际情况应该也和万科等3家公司类似,即已经触发纳税义务的“应交土地增值税”,在其中只占很小一部分。
“媒体公布的“欠税排行榜”还有一个明显的疏忽,就是没有清晰、准确标识国内上市和香港上市企业记账币种的差异。只有中国海外和莱蒙,标识为港币,而在香港上市的其他企业,则未做币种标识。”在该人士看来,媒体报道所称的“欠税排行榜”,数据来源较为混乱,对会计科目的理解存在重大偏差。
房企拖延税费入库可能性微乎其微
值得一提的是,在央视的报道中,还直指开发商往往尽可能拖延纳税的时间,从而达到占用应纳税资金、获得利息收益的目的。那么实际情况会是这样吗?
以万科为例,在万科的年度报告中,在其财务报告“应交税费”科目附注中,万科披露了其2012年“预缴税费”为95亿元人民币,而对应的“应交税费”科目为45亿元。
该人士分析称,在时序上,“预缴税费”与“应交税费”是一对相反的概念。“预缴税费”指的是尚未触发纳税义务,但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已经提前预缴入库的税金总额。而“应交税费”指的是已经触发纳税义务,但尚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在办理纳税入库手续过程中的税费金额,年末的“应交税金”,一般包括第四季度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12月营业税和等待入库的土地增值税。
从万科的数据来看,其2012年预缴的税费,明显多于其年末待入库的应交税费。这充分说明,至少万科的税金实际入库,在时间上要早于其纳税义务的产生。也就是说,万科实际处于提前纳税的状态。
此外,与万科同一类别的华侨城及招商地产,在2012年财务报告中虽未披露其预缴税费金额。但该人士表示,这两家公司和万科在同一个市场中经营,所面对的税收征管要求,应该和万科是一样的。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和万科一样,也存在提前纳税的情况。
“在这样严厉的税收征管要求下,房地产上市公司得以拖延税费入库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该人士直言。
而根据万科公布的数据,其2012年实际纳税总额为211亿元,接近其净利润的两倍,可见其税负之沉重。对比其年末区区45亿的全部应交税金,所谓通过推迟纳税时间获取利息收入,应该根本不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