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宜尽早落地

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冯文彦 
2013-03-15
提要:  日前,首度对外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在这份涉及众多宏大议题的方案中,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格外让人关注。  尽管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早就明确“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r...

  日前,首度对外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在这份涉及众多宏大议题的方案中,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格外让人关注。

  尽 管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早就明确“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这一法规几年来一直不能得到彻底执行,导致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完整、各地不 能联网等。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成立了专门机构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如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地,但是,由于没有在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 度,这些地方政府探索所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已势在必行。

  在笔者看来,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 度,将产生三个“有利于”。其一,有利于房产产权明晰。作为不动产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是需要登记才能表征其权利的一种财产。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的房地 产权登记在登记形式、登记内容、登记机构等问题上的不完全统一,必定会出现由于登记效力不统一、登记程序不统一、登记证书不统一等问题上,带来的不动产物 权在取得、保护、抵押、转让等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其 二,有利于合理开征房产税。在整体降低百姓税负的情况下,开征房产税,对稳定房价、减少投资是有好处的。开征房产税已经多次进入全国人大的报告中,今年的 人大报告中再次明确地提出了要尽快实施房产税制度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条件和观念,全面开征房产税还不能对所有房产进行征收,无法实现公平原 则。而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助于推动全国房产的住房信息联网,能避免一人在不同城市拥有多套房屋避税的情况,为房产税的全面征收提供了条件。

  其 三,有利于遏制类似“房姐”“房叔”事件的发生。房产和居民的真实收入水平息息相关。建立全国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能充分掌握每个人的房产情况,对财 产透明有好处,对治理腐败行为也有一定的间接作用。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掌握个人的不动产登记情况,可以 从制度上加强社会管理,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当然,单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可能就万事大吉,反腐不是取决于单一的制度,而是个系统化的工程,但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客观上也为相关部门治理腐败提供了更加方便的监察手段。

  笔者认为,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还有一项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逼出空置房,遏制非自住房需求入市,改善楼市供求关系,有利于楼市稳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工程艰巨,也会有阻力,但理应尽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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