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乐居讯(编辑 徐佳)近期各地“房叔”、“房婶”、“房哥”、“房姐”的曝光,在反映相关部门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及其管理上确实存在薄弱环节的同时,也让这些不正当的房子暴露在了阳光下。
事件发生后,多地新规严控用姓名查询他人名下房产信息。新浪乐居2月18日致电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个人从未被允许查询他人名下房产信息。仅针对以购房为目的的查询,可通过房屋详细地址查询产权人姓名、房屋基本信息,是否在交易中心做过房产登记。
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称,个人名下房产信息属于隐私,除了司法机关可以查询外,普通人无法获得。这在治理腐败和保护个人隐私方面,也存在着争议。上海杜跃平律师事务所杜跃平律师认为,个人房产信息确实属于个人隐私,建议地方人大立法管理,对公务员的房产信息做到在什么层次公开、哪个层面公开、保护程度如何,做一个明确判定。
市房产交易中心:可凭地址查询产权归属和房屋信息
“因公民的房产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一直以来所规定的是只针对以购房为目的的查询。只有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可以出具调查通知书,根据姓名、身份证号码搜索他人名下房产。”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新浪乐居。
她表示,如本人有购房需要,可出具身份证、买卖合同、税务机关提供的查询单或是信贷银行提供的查询单查询本人名下房产,看是否属于限购范围。同时个人还可根据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门牌号码),查询产权人是谁,房屋的基本信息,如建筑面积、是否在房产交易中心做过任何房产登记、是否有做过抵押或被法院查封。
上海艾帝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玮称,在上海,律师凭调查令也不能查询个人名下房产,必须由法院出具的协助调查的通知书才能根据姓名身份证查询。因法律上目前尚无具体规定,所以各地在个人名下房产信息查询上的操作尺度有所不同。“比如在上海可以根据房屋坐落查找房产信息,而在浙江一些地方办案时发现,律师可以通过介绍信、律师证、需要查询的身份证号码去反查他的房产信息,但是他不会出具任何书面证明,允许你摘抄这些信息,将它们提供给相关司法机构。”
律师建议地方人大立法管理个人房产信息
一面是保护个人隐私,一面是治理腐败,究竟个人房产信息应不应公开?成为网友争议的话题。新浪乐居最近的关于“您支持以人查房被约束吗?”的调查中,仅9.8%的被调查者持支持态度。
王玮表示,通过私人关系,内部人员去查询个人房产信息是违规行为,涉及侵犯他人隐私。但由于涉及到官员腐败方面的信息,两者实际上存在冲突。不应该以违法行为对抗违法行为,应该通过其他的监督方式杜绝腐败现象。
杜跃平认为,公务员公开个人名下房产是社会越来越开明的趋势。对于公民来说,个人房产信息属于隐私,只有房地产部门、安全局、司法机关、公证处可以查询。但其中涉及社会腐败问题,从合法性和合规性考虑,建议地方人大立法管理,对于公务员的个人信息,可以考虑到什么层次进行公开、哪个层面公开,保护程度如何做一个明确界定,增加这部分人群的透明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