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尚未毕业的李某某拉起大旗成立的非法组织,竟在二十年间发展成6个层级的大型诈骗团伙,让千余百姓心甘情愿加入,并每月按时奉献“会费”。近日,宜宾警方披露了该起“3.13”诈骗案,团伙15名骨干成员已相继落网。
“无党派”成员砸锅卖铁缴“会费”
3月12日,江安县留耕镇长征村村民来到该县公安局留耕镇派出所报案,举报父亲黄某不听家人劝告,执意加入一个叫“无党派”的组织。
1998年,在“无党派”成员肖某、任某、苏某、杜某等人介绍下,黄某不顾家人反对,加入了“无党派”组织,每月向该组织缴纳50元至300元不等的“会费”,至今已累计缴纳1万余元。为了缴纳“会费”,黄某砸锅卖铁,就连维持一家人生活的谷子也被拿出来卖了交“会费”,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根据报案人的叙述,黄某所涉及的“无党派”组织有严格的组织层级,每个月都要缴纳“会费”,组织例会。“党员”如有不从,甚至可能会有杀头、祸及全家的危险。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组织?
组织等级森严最高领导不露面
面对种种疑惑,留耕镇派出所民警立即将案情向江安县公安局汇报,同时组织人手到当地民政部门核查是否存在合法的“无党派”组织。
在民政部门,民警没有查获任何和“无党派”组织有关的注册登记信息,这是一个非法存在隐匿民间,有组织、有目的骗取钱财的诈骗团伙。3月13日,江安县公安局成立“3.13”诈骗案专案组,立案侦查。
案侦工作围绕黄某有序拉开。介绍黄某加入“无党派”组织的肖某、任某、苏某等人进入警方的视线。经核查,肖某、任某、苏某在该组织中仅属于小组长级别。据几人交代,该组织的“最高领导”是自贡市荣县的李某某,宜宾地区的负责人是长宁县的雷某、雷某某兄弟二人,由于等级制度森严,组织中很多人都没有见过“最高领导”,只有雷家两兄弟和苏某曾在一次例会中见过。
专案民警们一阵欣喜,案侦工作非常顺利,只要将宜宾这边的负责人雷某、雷某某兄弟二人,以及自贡市荣县“最高领导”李某某抓获归案,该组织就能土崩瓦解。
据肖某等人交代,警方很快找到该组织宜宾负责人雷某、雷某某的具体住址。可当民警赶到二人家中时,二人早已人去楼空,不知去向。难道已经打草惊蛇了?如果雷家兄弟二人是闻风出逃,那么该组织“最高领导”李某某恐怕也要跑路了。专案民警赶紧驱车赶往自贡抓捕李某某,同时网上追逃雷家二兄弟。
当专案民警赶到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时,担忧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李某某抛下80多岁的老父老母,
仓皇出逃。面对民警的调查,两名老人拒不配合,对儿子的行踪只字不提。专案组民警决定,兵分三路对李某某进行追捕。 一路民警在李某某家附近蹲守;一路将李某某上网追逃,并围绕其社会关系,研判其可能的藏身之地和逃窜路线;一路走访调查李某某经济情况,锁定其犯罪的铁 证。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七天七夜的连续 蹲守, 李某某的身影终于出现在了民警的视线里。3月31日晚,李某某潜逃回家,被蹲守民警当场抓获归案。
对自己的诈骗行为,李某某供认不讳。“3·13”诈骗案就此水落石出,神秘的“无党派”组织也揭开了庐山真面目。
处心积虑策划团伙变身民间组织
李某某,小学三年级文化,是一名长期混迹社会的“老江湖”。
1980年起,李某某就在宜宾、内江、资阳等地从事“跑票子”交易,也就是以民国时期的大关金券为道具诈骗钱财。1990年,李某某因伙同他人行骗被判入狱6年。1994年李某某假释出狱,再返江湖。这次,他精心谋划了一个更大的骗局。
李某某谎称其爷爷是某革命先驱的副官,曾参与将一笔民族资产存放在美国花旗银行,这笔资产的存款凭证由李长江等13人保管。现在,爷爷的那份凭证现已传给了李某某,因为目前只有李某某手中才有存款凭证,国家现在委托李某某去寻找这些流失的存款凭证,取回民族资产。
为了混淆视听,迷惑群众,李某某宣称此事由国家秘密机构——“无党派”组织负责执行。凭借江湖交情和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李某某找到了以前“跑票子”认识的老朋友——宜宾雷家兄弟、云南甘某蒋某等人,成功劝说几人入伙,组成了“无党派”组织的骨干网络。此后,李某某等人便以“无党派”组织和帮助国家寻回民族资产为招牌,在内江、资阳、宜宾、云南昭通等地大肆发展组织成员。
为了实现诈骗钱财的目的,李某某宣称,寻找民族资产一事是民筹公办,需要“无党派”组织成员一起出钱,赞助行动所需的经费。待民族资产成功找回后,国家会给予有贡献的组织成员安排工作,并论功行赏,给予大量现金奖励。李某某承诺,奖励金额为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50万元,三等奖100万元,四等奖80万元,五等奖50万元。同时,国家还会为有贡献的成员家人解决工作。
其间,李某某还自行研究了一套管理办法。他将“无党派”组织成员划分为底层组织成员、片区小组长、县级组长、地区级大组长、最高领导6个等级,实施阶梯式管理。作为“最高领导”,李某某只负责与国家“秘密联系”,向地区级大组长“传达使命”。李某某远程指使各地区级大组长以入户费、委托费、安排工作费、会费等名义向成员索要钱财,骗取的钱财按等级层层上交。
自1994年以来,李某某等人用如此荒诞的骗局吸引了来自泸州市、内江市、资阳市、凉山彝族自治州、宜宾市、自贡市、云南省昭通、贵州省贵阳市等地上千名成员,行骗金额累计达400余万元。
随着警方将李某某抓获归案,今年4月,云南省地区级大组长甘某某、蒋某某、况某某,宜宾级大组长雷家兄弟等14名团伙骨干成员也相继落网,“3·13”诈骗案全面告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