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于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延期开、竣工,嘉兴市国土局没留情面。昨天,该局公开了市本级8宗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项目,其中6宗土地未按合同约定期限竣工,2宗土地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向社会公示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项目,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市国土局局长汪善明说。
嘉兴市联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的康桥花园项目、嘉兴市嘉富置业有限公司的好第坊项目、嘉兴颐莫尚置业有限公司的欧尚超市二期项目、嘉兴市南湖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商务大楼项目、嘉兴大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业项目、嘉兴科技京城高新技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的科技京城项目,这6宗土地属于未按合同约定期限竣工。嘉兴汇能工具有限公司的工业项目、嘉兴市百瑞汽车有限公司的汽车4S店项目,这2宗土地属于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
在这些逾期开、竣工的项目中,嘉兴市联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的康桥花园项目和嘉兴市嘉富置业有限公司的好第坊项目土地出让的年份最久,为2004年。以好第坊项目为例,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应在2007年10月30日竣工,后由于土地改变用途等原因,两次被批准延期竣工,但后由于自身原因,直到现在仍未竣工。
这些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竣工,大多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如嘉兴市南湖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商务大楼项目,就是因为设计方案更改、地下室扩建等施工原因,使得项目迟迟不能竣工。同时,资金不到位、未达规定销售条件等因素,也是造成土地经常被逾期开、竣工的原因。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称,此次将这8宗逾期开、竣工的土地项目向社会公示,是对这些用地单位的一种督促和警示,目的是希望他们能够尽快履行合同的约定,该竣工的早日竣工,该开工的早日开工,发挥这些土地应有的价值。
那么,如何制约土地随意被延期开、竣工的现象?近几年市国土局实施了土地挂牌施工的制度。在每宗已出让的土地现场,均会竖立牌子,上面标明“土地用途、签订出让合同时间、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合同约定竣工时间”等项目,接受原土地所有者等周边市民的监督。
同时,市国土局做好出让土地的全程跟踪。在每宗出让土地开、竣工时间即将到来时,市国土局将发出预警提醒,到期当日国土部门将派人到现场实地督查。在建设过程中,市国土局工作人员也将不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以防止项目随意中断施工。对于逾期开、竣工的项目,市国土局也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