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老房补偿款亲兄妹对簿公堂 经调解争议解决

来源: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2013-04-09
提要: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姜凌春通讯员高爱华)近日,在高区法院的努力下,一起发生在亲兄妹间、延续5年的财产争议案得到圆满解决。  1992年,孙氏兄妹6人在老母亲主持下达成分家协议:老母亲由两兄弟赡养,一栋近50平方米的老房由两兄弟继承,4姐妹不承担赡养义务,同时...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姜凌春 通讯员 高爱华)近日,在高区法院的努力下,一起发生在亲兄妹间、延续5年的财产争议案得到圆满解决。

  1992年,孙氏兄妹6人在老母亲主持下达成分家协议:老母亲由两兄弟赡养,一栋近50平方米的老房由两兄弟继承,4姐妹不承担赡养义务,同时放弃对这栋老房的继承权。当时有5人在协议上签字,他们中的三姐因当时有事没参加,没有在该协议上签字。

  老母亲去世后,两兄弟于2001年达成新协议,约定这栋老房作价1.9万元归哥哥孙某所有,哥哥支付9680元给弟弟,并约定以后不管该房拆迁还是出卖,弟弟保证不提异议。

  2008年,这栋老房被规划拆迁,孙某享受到包括老房及其院子共140多平方米的回迁面积。这时,5兄妹以其系共有财产为由将孙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他们所占份额。

  法院一审、二审后认为,他们中除了三姐外,其他人均没有权利分割该房产。三姐除了可分得自己原有的1/8房产建筑面积外,还可按份额继承父亲的房产份额,但这次判决没有载明对老房院子的处分。2010年8月,该判决生效,三姐如愿领到2万多元拆迁补偿款。

  今年1月,三姐将孙某起诉至高区法院,要求分割老房院子的补偿款5.7万余元。由于原判决中没有载明对院子的处分,因此孙某坚决不肯支付。

  近日,高区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和执行法官通过对两人进行10余次沟通和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孙某支付三姐补偿款5.2万元。至此,这起发生在亲兄妹间延续5年的财产争议案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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