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宫”地块承租人再现疑团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付玉良 尹政军
2013-09-16
提要:  记者采访违建被打  ●白云区通报中承租人为“郑振辉”,而当年法院判决书上却是“郑国辉”和“刘福会”●白云区政府已责令区国土部门“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

  记者采访违建被打

  ●白云区通报中承租人为“郑振辉”,而当年法院判决书上却是“郑国辉”和“刘福会”●白云区政府已责令区国土部门“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就新快报连续报道的太和镇头陂村建起豪华别墅群的报道,昨日下午,白云区向媒体及公众郑重承诺,将对涉案的违建“皇宫”予以“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对于暴殴记者事件,目前警方已成立专案组深入侦查,将深挖幕后指使者和“保护伞”。

  据白云区通报称,太和镇头陂村狗门地(本报此前报道为狗眠地)涉案地块,早在2007年就因违法用地被国土资源部拍摄卫星图片,然而在白云区国土部门向法院申请强拆及恢复原状时,却因“遗漏主体、事实不清”被白云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强拆。

  白云区根据通报称,违法用地及违建的承租人为“郑振辉”,而国土局向本报提供的一份白云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中,承租人是“郑国辉”和“刘福会”两人。“郑国辉”、“刘福会”又是何许人?他们为何当年会成为该地块的“承租人”?直至目前,白云区相关部门均未能解释清楚。

  通报

  五年前证实违法用地违建拆除未得到落实

  据通报称,9月12日上午,白云区委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向全区通报事件情况,并进一步研究部署了对打人者及涉案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

  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住房管理局白云分局通报称,早在2007年,区国土执法部门已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当事人,并作出土地违法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当事人违法用地破坏基本农田超过5亩,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对时任头陂村十二社负责人郭锦秋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已执行。

  然而,违法用地却长达五年无法恢复原状。对此,白云区国土局的解释是:当时,区国土执法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强制执行申请被法院裁定遗漏主体、事实不清,不准予执行,违建拆除和行政处罚均未得到落实。

  据通报称,该地块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2010-2020年总体规划调整为园地。

  目前,该地块共建有11栋1至2层建筑物(6栋为砖墙结构,5栋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727平方米,其中10栋在2005年已建成,余下1栋建于2007年。2007年以后该地块没有发生新的违法建设。

  谜团

  1

  判决书上的“郑国辉”和“刘福会”是谁

  白云区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国柱向本报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据该大队备案的相关材料显示,“郑振辉”是狗门地50亩违建土地的承包人。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在2009年发出的第1958号刑事判决书,是对太和镇头陂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非法占用的违建“皇宫”狗门地地块所作出的判决,在判决书中,“郑国辉”、“刘福会”等人成了这块地的承包者,且租赁合同也是在2004年12月签订,十二社原社长郭锦秋是经手人。

  为何同一块地在同一时间会出现不同的承包人呢?难道是郭锦秋当时一地多租?对此,白云区国土局执法大队负责人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当时这块地的承包人是“郑国辉”和“刘福会”。

  那么,法院为当时又是根据什么证据会认定承租人是“郑国辉”、“刘福会”呢?白云区国土局未能提供任何佐证证据,对于该块违法用地的承包人到底是谁,该局最后也未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结论。

  而在此前记者的采访过程中,一个自称“郑振辉”的男子向新快报记者承认,他就是该地块的唯一承租人。另外,太和镇国土、城管两部门的负责人也一再向记者表示,该地块的承租人就是名为“郑振辉”的人。

  谜团

  2

  同样是“郑振辉”的签名,但笔迹完全不同

  根据白云区人民法院2009年云刑初字第1958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郭锦秋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郑国辉”和“刘福会”作为该违法用地的承包人和实际操作者被另案处理,但昨日记者采访了白云区国土和宣传部门,他们表示尚不清楚“郑国辉”和“刘福会”当时的处理结果。

  记者发现,在政府部门和法院所作出的处罚和判决之中,作为签署这块违法用租赁合同的“郑振辉”均不在处罚之列。

  谁是地块的承租人?“郑国辉”和“刘福会”去了哪?

  记者在梳理相关证据时,又意外发现,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和村里向记者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虽承包人均为“郑振辉”,但其签名笔迹全然不同,两份合同到底孰真孰假,一系列谜团有待破解。

  ■记者被打追踪

  深挖打记者幕后主使和“保护伞”

  据白云区委宣传部通报称,对于新快报4名记者因采访违建“皇宫”惨遭两次殴打事件,白云区公安机关已对其中4名人员予以刑事拘留,对其余在逃人员进行追捕,并成立了专案组深入侦查,搜集线索,深挖幕后指使者和“保护伞”,依法严惩不法分子,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白云区政府已责令区国土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的要求,督促头陂村和第十二经济合作社落实整改,并继续补充和完善强制执行申请,坚决落实法律和行政的惩罚。

  另外,白云区委、区政府承诺,关于此案件进展情况将第一时间向媒体和公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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