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香坊适龄儿童因“公产房”难入学

来源:青年在线
2013-09-06
提要:    9月2日,和大多数学校一样,这天也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风华小学开学的日子。  早上7点,校门口已经被送学生的车堵满,新生家长隔着校门守望着校园里孩子的背影,他们的孩子迎来了人生一个新的起点。  同时,6岁的晨...
       

   

  9月2日,和大多数学校一样,这天也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风华小学开学的日子。

  早上7点,校门口已经被送学生的车堵满,新生家长隔着校门守望着校园里孩子的背影,他们的孩子迎来了人生一个新的起点。

  同时,6岁的晨晨在家里醒来,第一句话求妈妈孙玲,“赶快送我上学”。

  孙玲只能告诉晨晨,她今天不能上学,而大人世界的复杂让孙玲无法进一步向孩子解释,这一切是为什么。

  同样的这一天,香坊区亚麻小区7位适龄入学孩子的家长都要面临向孩子解释这个难题:为什么孩子进入不了所在学区的风华小学。

  是谁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剥夺孩子上学的权利?为此记者深入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调查了解。

  公产房孩子难进学区校

  据孙玲介绍,她家在亚麻小区居住近3年,2011年取得了当地户口。晨晨今年入学,早在6月,一家人就开始为孩子入学做准备。

  邻居的孩子都进入了风华小学就读,对于晨晨也理当如此。

  今年7月初,家长们等来了报名通知,亚麻小区被划为风华小学所在学区。

  家长们于7月22日至24日到学校提交了相关证件,但7月27日,13位学生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孩子虽然通过入学考核,但不能进入风华小学。

  校方给出的原因是“今年属猪的孩子太多,学校容纳不下,但详细原因由香坊区教育局给予解答。”

  随后,13位孩子家长陆续找到香坊区教育局,教育局给出的答复是:13户所在的亚麻小区住房属于公产房,而学校只接收私产房孩子。

  这让家长们感到无法理解,从8月23日开始,家长们陆续找到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国家信访局,要求解决孩子就学问题。

  8月24日,香坊区教育局给家长出具了答复意见书,意见书称:“经调查,该13户居民所住房屋均为平改坡住房,此类住房没有国家审批的正规房照。按照《哈尔滨市教育局2013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监护人及适龄子女户口、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所以学校不能接收此类学生入学。”

  居民取得的房屋证明

  据了解,这13位学生家持有的是国有住宅房屋租赁证,也有购买房屋的收据,有的也取得了当地户籍,居委会也开具了常住人口证明,但这些都被教育局否定,教育局强调只看“私产证”。

  合法户籍怎么就进不了校门

  据知情人透露,香坊区政府曾为此专门召开了协调会,香坊区城建局8月19日呈报区政府的文件显示:“亚麻小区属于哈尔滨市2009年度融资性节能改造项目之一,已于2013年初取得了国有住宅房屋租赁证,现进户居民均取得了当地户籍。”公安部门也认定大部分家长提供的户籍是真实合法的。

  另外,教育局称“今年入学的孩子多”也让家长们无法认同。据记者了解,去年风华小学开设了8个班级,今年只有7个班级。一位家长告诉记者,现在孩子所在的班有58名学生,而当时发名单的时候有54人,开学时多出了4人。孙玲等家长认为,学校存在收费择校的问题,择校生挤占了孩子的名额。而根据哈尔滨市招生工作的通知“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

  此后,孙玲等家长又多次找到香坊区教育局,孙玲提供的她与香坊区教育局高副局长的录音中,高局长称13个家庭情况都不同,有家长的购房合同、发票、户口存在造假。高副局长称孙玲提供的资料都是合法的,“就是没有房产证,和户口不相符落不了学校”,高局长给出的解决办法竟然是“从你的户口来看,你这是没证房子,我相信你还有有证房子。”他让孙玲将孩子户口迁到有。

  家长们提供的孩子户口证明

  “我们就是上班族,只有这一处有证房产,哪来的其它房子?高副局长的说法明显是在推脱责任。”孙玲表示。

  高副局长给出的另一个解决办法是可以把孩子安排在其它3所学校,但孙玲坚持孩子到所在学区校就学。

  孙玲的亲属也多次找到香坊区教育局王海山局长,但王局长都以证件不符拒绝孩子入学。

  虽然此后孙玲等孩子家长又多次找到教育局沟通,但教育局坚称必须要“私产证”。

  孙玲称:家长们曾在国家信访局门口给王海山局长打电话,王局长竟怒称“你们去北京干什么,上联合国我都不怕你。”

  律师:只认房证违反义务教育法

  到底房产证是否是孩子入学的唯一途径?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记者咨询多位律师均表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条件只有一个,即户籍所在地,这是适龄儿童的法定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设定其他限制条件。教育部门以有无房产证作为适龄儿童入学的条件,相当于剥夺了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权利,显然违反了义务教育政策和法律规定。

  哈尔滨市规定,“适龄儿童提交户口、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并没有直接要求提供房产证,而是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只是其中一项。

  2012年,哈尔滨教育局在媒体上称:“教育部门每年在审核入学资料时都会与公安部门联网,逐一查证,房产证及户口上的信息是否属实一查就知。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还要提供水电费、物业费的缴费证明,房产局出具的回执单等”

  可见,提供房产证的目的是防止房产的户主与适龄儿童没有直系亲属关系,杜绝空挂户口,而并不是以私产房和公产房区分孩子是否可以入学的标准。

  记者也咨询了其它区类似的适龄儿童家长,他们表示只要提供户口簿和国有住宅房屋租赁证即可入学。来源青年在线(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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