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了解到,为实现城阳区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城阳区扩大了住房保障惠及面,将社区居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预计约3.6万户社区居民可受益。目前,城阳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社区居民,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并申请。
城阳住房保障惠及面扩大
记者了解到,原来城阳区的城镇居民(原城镇户口)和社区居民(原农村户口)分别采用不同的住房保障方式。城镇居民可通过房改房、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进行保障,社区居民则通过宅基地、村建住宅楼和解困房等进行保障 。“自1992年起,城阳区已经停批宅基地,社区居民只能通过旧村改造和解困房两种方式进行住房保障,但由于旧村改造工作及解困房建设受社区经济实力、社区稳定程度、区域发展规划等多种因素制约,许多社区近几年并没有旧村改造及解困房建设计划,且建设地域分布也不均衡,真正需要保障的对象缺少选择的空间。”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购买解困房只能一次性付款,不能贷款,有不少本就经济困难的应保障居民难以承受。而保障性和限价商品住房,是在全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进行配建或集中建设,可以贷款,能够解决保障对象的地域选择及付款方式的问题。
据了解,《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在去年进行了修订,将办法的适用范围由市内四区扩大至七区及高新区。因此,城阳区从本月起将社区居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和实惠。
近期还有8000多套房子可供选择
“根据青岛市住房保障统筹政策,《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市区(包括: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高新区)自2010年4月1日起统一执行全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标准条件。其中,规定申请人为‘市区常住户口’,没有城镇与社区户口的区别,因此,将社区居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系统,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初步摸底,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约3.6万户。
记者了解到,城阳区通过已建设的三期经济适用房、两期限价房,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已基本保障完毕。目前城阳区在建的经适房房源1147套,限价房7062套,想在城阳区内申请保障房的社区居民还有较大的选择余地。
记者获悉,纳入社区居民后进行资格审查最大的障碍,是无法确认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上住房的使用情况,但目前城阳国土资源分局正在城阳区集中开展集体土地登记活动,村建住宅楼等情况各街道也有底数,因此住房情况的确认问题已基本解决。
社区居民可到所在街道申请
记者了解到,符合申请条件的社区居民可持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领取《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档案》,如实填写家庭人口、收入、住房以及财产等状况,同时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住房和财产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