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明实施 广场宣传活动昨天下午举行

来源:新浪地产
2016-02-29
提要:昨天下午,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温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温州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在世纪广场开展“维护市容环境,提倡垃圾分类,共创美丽温州——贯彻落实温州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场法制宣传活动。当记者赶到现场时,不少市民正在参与现场的知识问答和垃圾分类小游戏,工作人员解...

      昨天下午,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温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温州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在世纪广场开展“维护市容环境,提倡垃圾分类,共创美丽温州——贯彻落实温州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场法制宣传活动。

     当记者赶到现场时,不少市民正在参与现场的知识问答和垃圾分类小游戏,工作人员解答相关法律知识和违法的典型案例。活动让不少市民更轻松直观地了解法规具体内容。市民黄女士说,刚刚她儿子玩了一个垃圾分类的小游戏,一下就明白生活垃圾到底该怎么分类了。

     据温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根据温州的实际情况,对原实行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细化和落地,进一步加强了对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化粪池、公厕等市容环卫难、热点的管理和处罚,对加强我市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工作人员说,条例实施后,将新增处罚违规收运餐厨垃圾的行为,和对揽工、派发广告等行为的处罚,之后还将对市民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等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 近年来,随着我市“六城联创”活动全面开展,“两无三化”考核深入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市容市貌有了明显改善,但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2015年,我市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剑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过多方努力,《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由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批准,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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