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第一村" 期待土地转化成资本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3-11-14
提要:  全会亮点  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

  全会亮点

  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昨天下午,四川成都都江堰市柳街镇,汽车掠过成青快速旅游通道旁“鹤鸣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村”的招牌,钻进满眼银杏的深秋村庄。干净整洁的水泥路上,村支部副书记余跃带着几十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参观者,操起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讲解“改革给村庄带来变化”。

  鹤鸣村农村产权改革的第一村

  站在自家小院外,向华西都市报记者展示他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时,余跃的内心无比自豪。

  2008年3月30日,鹤鸣村7组的土地权证下发,余跃领到了编号为510111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发出的第一份权证,被国家博物馆收藏。

  同时下发给他的,还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确权了,村干部们琢磨着如何让资源变成资本。依托土地综合整治,全村将节约出的200多亩集体建设用地,以每亩35万元的价格预售给项目公司。其中,5万元用作新村配套建设,15万元用来改善社区风貌和基础设施,另外15万元用来补助村民建房。

  新问题进城后乡下房子卖不脱

  凭借“第一村”的名气,鹤鸣村的苗木种植渐成气候。全村2700亩耕地中,已有近800亩被村民自由流转种起了苗木。

  余跃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家3亩6分土地流转了两亩,每年收入4000元左右,1亩地用于种苗木收入上万元,他妻子在流转土地的企业里打工,每年能收入1万多元……

  “生活质量比之前好多了。”余跃说,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发现又冒出了一些新问题。比如说,一些村民进城了,乡下的房子无法处理。“有人想买,也有人想卖,但政策不允许。”余跃说。

  最期盼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关于未来,村民们最想要的是什么?

  余跃说,根据他的了解,目前,农村土地改革后村民们收益主要来自这几方面:

  一、将节约出来的土地卖建设用地指标;二、将节约出来的用地转化为集体建设用地,再引入社会资本开发成为集体建设用地商业用房;三、就是土地流转费用;四、是村民在流转企业里打工的劳务收入。

  “受政策限制,农村土地还是没能转化为资本,也不便于流通。”余跃渴望,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的“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能够给农民带来希望,真正富起来。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死资源变活资本”是关键

  “别看只是一两句话,但无论对城市居民还是农村人口来说,都是极大的利好消息,也将给城乡发展带来广阔机遇和空间。”四川省社科院党委书记李后强教授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所提及的“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对于缩短城乡差距具有极大意义。

  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则认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对于农村改革释放出来的信号,主要是指土地改革,尤其是指农村建设用地改革。

  城乡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李后强认为,应是一种互动、互惠,在各自优势的基础上相互交流,比如城市可以向农村输送人才、资本,农村可向城市提供资源、产品。对城市居民来说,城乡一体能让他们获得更多的资源和发展空间。

  “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是什么?是土地。

  在李后强看来,目前,农民手中土地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和承包地三类。在现阶段,首先是要盘活农民的土地,让土地成为资本,赋予资本所应有的流动、转换、趋利、增值的属性,将农民的死资源变成活资本。郭晓鸣也认为,全会公报释放出来的信号,尤其指向农村建设用地改革。

  但要开启农村沉睡的资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但前提是须明确产权主体及权益分配机制。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研究员王小刚也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首先应该是“确权”。在确权的基础上,探索更多的要素公平交换、公共资源配置。

  农村土地改革成都亟需顶层突破

  “成都在城乡一体化方面的探索,已经走在了全国前面。”王小刚援引数据指出,全国城乡差距指数是3.2左右,四川省的是2.9,明显低于全国。成都更低,低于全省,这都反映着成都在统筹城乡改革方面的成绩。

  从成都成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已经做了大量的前期探索。郭晓鸣指出,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方面,一是2011年全市基本完成对农村承包土地、宅基地、农房、林权等确权到户,明晰了产权主体。二是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每个县乡都有分中心,全市联网,为土地流转搭建了平台。三是为了保证土地在产业发展中实现增值效益,2009年在全国最早出台允许承包地、农房、宅基地、林权抵押融资的政策意见。

  “但在宏观法律政策没有变化的情况下,这种探索十分受限。”郭晓鸣说,按照现行的物权法,国家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是不允许自由流转的。他认为,全会公报中的相关内容,对成都来说是个利好的消息,是对前期改革方向性的肯定。成都的土地改革尝试,亟需顶层突破。宏观方面,要及时调整、破除法律政策障碍,允许土地流转。而微观上,则要处理好土地流转中利益分配和监管问题。

  “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说,这样才能让农民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未来也将进一步打通农产品市场,催生更多新型产业,”李后强推测,未来在农村,将会有更多的个体承包种植户、运输大户、经销大户。从发展趋势来看,让农民成为市场主体,能促使农业从粗放式向集约式发展,从分散式向集中式发展,一改过去农民增产不增收的困窘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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