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珠海买房后还不上 新疆一事业单位干部诈骗千万

来源:亚心网
2013-11-01
提要:  新疆某事业单位一主任利用自身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朋友和同事1250余万元。这是记者10月31日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获悉的。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8月12日,犯罪嫌疑人王军(化名)向警方投案自首,称诈骗他人一笔钱财,在无法归还...

  新疆某事业单位一主任利用自身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朋友和同事1250余万元。这是记者10月31日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获悉的。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8月12日,犯罪嫌疑人王军(化名)向警方投案自首,称诈骗他人一笔钱财,在无法归还的情况下迫于压力向警方自首。紧接着,警方接到受害人报案,开始立案调查此事。民警最先查明的是一起发生在2012年4月涉案价值540万元的合同诈骗。

  “我和王军从小就认识,非常信任他。”受害人李某告诉民警,今年4月,王军告诉李某所在单位在地州上有一批罚没物资可以收购,还有工程可以承包,他可以促成交易。考虑到王军是所在单位某部门主任,李某便相信了他的话,前后共打给他540万元。

  8月26日,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随后,民警发现除了合同诈骗案外,自2008年至投案自首时,王军还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协议,以介绍购买低价集资房屋、钢材等罚没物资为由诈骗10起。

  “王某诈骗的全是熟人,诈骗金额从2.7万元至44万元不等,诈骗来的钱财除还个人债务外,其余的用于购买房产、个人消费了。”民警说,他们从王军所在单位获悉,该单位所罚没的物资都进行了销毁处理,根本不会对外销售。

  对于为何从事诈骗,45岁的王军向警方交待,他之前向别人借了150万元在珠海购买了一处房产,到期后无法归还借款,便开始诈骗,拆东墙补西墙。

  民警介绍说,受害人发现王军迟迟未兑现承诺时,便开始找他,而王军自己或让手下冒充其领导,与受害人通话,说事情可以办成。“为了躲避受害人追债,王军从来不用自己的手机号,经常变换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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